爱情描写的社会意义——《莎士比亚戏剧》之我见(原创10)


    二、反映时代的进步要求

 

 探讨莎士比亚剧中爱情描写的社会意义,必须同欧洲中世纪时期的历史情况相联系,同莎士比亚时代的社会生活相联系。

中世纪以前,作为欧洲封建制度的反动堡垒和精神支柱的天主教会,宣扬禁欲主义,来世观念,认为现世生活中的欢乐和爱情都是深重的罪恶,要求人们清心寡欲,以忍受现实生活的贫困痛苦,来获得来世的幸福,而当时的世俗婚姻制度又是封建家长专制下的强迫性婚姻,注重门第财产,只要求有利于家世利益,根本不管男女双方是否有真正的爱情。正如德国的著名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缪勒利尔在《婚姻进化史》中讲过的那样:中世纪里“婚姻确不是属于个人的,而是家族之事情;配偶之选择,权在父母,特别是父亲。父亲通常总是无例外地选择他的女儿之求爱中最富有的人的”。“父亲为儿子选择配偶,实是最通常之事情,甚至新郎在结婚前曾未见过新娘一面(这样,则儿子也和女儿一样,都不允许自由选择了)。”“结合男女成为夫妇的不是他们的浪漫恋爱,而是一种‘非个人的心意’,最重要的是父母之意志”。

到了十四至十六世纪,随着新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形成,出现了新兴资产阶级反封建反教会的文艺复兴运动,人文主义文学思潮随之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