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11月8日晚正式对外公布了此前流传甚久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实施方案。按照此方案,部分地区中学校长的一纸推荐信一旦通过北大相关部门的审核,其推荐的学生便可以免考,直接进入面试阶段。首批试行的有北京、天津、重庆、黑龙江、吉林、江苏、浙江、河南、湖南、湖北、广东、陕西、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
为什么要实行这个制度呢?据说,是因为现行高考制度有不尽完善之处。如果是这个原因,那么就产生了以下若干疑问。
一, 恢复高考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据精英们说,改革中产生的问题,应当用改革的方法去解决,而不能走回头路。那么高考中产生的问题,就应当用高考的办法去解决,而不是退回到推荐的路子上去。例如高考不能全面反映学生的素质,那么就应当增加考试的门类和改进考核的方法。而推荐的方法,文革后期就采用了,再往前说,在战争年代上抗大也是用推荐的方法。现在怎么又退回去了?
二, 改革开放后,据说要依法办事了,凡事都要有法律依据,立法迷们恨不得对垃屎放屁都要立法。那么校长推荐制的法律依据何在?没有法律依据,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纠纷如何处理?没有法律依据,就是告到法院,法院也没有办法处理呀。
三, 据精英们说,绝对的权力会产生绝对的腐败,因此一言堂是要不得的。可是校长推荐,不就搞是校长一言堂吗?不就是制造校长的绝对腐败吗?
四, 据精英们说,民主是个好东西。过去工农兵上大学倒是民主推荐的,当然,那时既有民主也有集中。现在只有校长推荐,置民主于何地?校长推荐制岂不是明明白白告诉人们,权力才是个好东西,民主算个屁。
五, 据精英们说,社会应当公平。那么校长推荐制为何只在部分省市中的部分学校中适用?这对其他省市和其他学校公平吗?
六, 据说,权力和责任是应当相对应的。校长有推荐的权力,那么也就应当有相应的责任。校长的责任是什么呢?不推荐或者乱推荐要承担什么后果呢?一个责任不明确的权力,是不是很可怕?
七, 过去曾经有过群众路线,现在也许是过时了,要走校长路线了。可是校长只有一双眼睛,学校学生却数以千计,而且校长日常工作又千头万绪,他怎么能知道推荐谁?他又不是神仙,还不是要向各班主任和老师了解吗?班主任和老师不也要考虑学生们的意见吗?这样一来,校长要么就要当孤家寡人,独断独行,要么是被逼得走群众路线。走群众路线不是又走回头路了吗?
八, 据说,校长推荐制在外国很流行,因此我们要和外国接轨。外国流行的东西多了,是不是我们都要去接轨呀?外国人有娶四个老婆的,有播音员在电视上光屁股播新闻的,能都跟着学吗?自己没脑子?外国混蛋,我们也要跟着混蛋吗?
总而言之,校长推荐制,既无法律依据,又无理论根据,纯属瞎折腾。总书记关于不折腾的要求言尤在耳,为何又玩这样的滑稽?真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也!
2009-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