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国有化”的药方就是实行再国有化


国进民退的“再国有化”浪潮,是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的一种消极现象和趋势。这一趋势正在发展和蔓延,对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如果不正视这个问题,寻求扭转和解决的办法,我们很可能重走回头路,从而对中国的经济和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和伤害。

  “再国有化”的国进民退几乎表现在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由于四万亿刺激经济方案所面临的体制障碍,这一政策没有达到“普惠”的效果,国家巨额投资和信贷集中在了国有部门,民营企业在危机中遭受了沉重的打击,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比重发生了变化,从而导致了经济结构中的“国进民退”。由于危机中“市场不灵政府很灵”观念的抬头,各级政府普遍重视了国有企业的发展,“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成了各地时髦的口号,国有企业得到了更多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支持。经济危机种产业的整合,没有朝着市场化的方向发展,而是朝着非市场化或者反市场化的方向发展,亏损国企兼并盈利民企,政府通过行政力量“拉郎配”,强制推行国企之间的“重组”,或者以产业发展等名义剥夺民营企业的产权,驱赶和消灭民营企业。更有甚者,有的地方政府甚至提出了向民营企业派驻监管人员,政府必须参股代表性民营企业等,试图实现对民营企业的控制。这种对国有企业在政治资源、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方面的扶持,和对民营企业的歧视、驱赶、控制和阻击,形成了国进民退“再国有化”的基本特质。这一趋势的出现有客观因素的作用,而更多的是由政府的行政主观所导致。“再国有化”是对三十年改革开放的反动,是对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路线的否定,是对市场法制和公平的宣战。如果任凭这股逆流发展下去,中国市场经济势必要走回头路,并激发更多的社会矛盾。

  “再国有化”的核心,就是把国有企业神圣化。一提国有企业,就是国家和全民利益,就是国家的核心和支柱产业,就是社会主义的象征。这种对于国有企业的神圣化,掩盖了它名为国有实为集体所有的本质,以局部利益代替整体利益的本质,以特权阶层代替普通大众的本质,以政治优势代替市场公平竞争的本质。正如我在《国有企业的本质是异化的集体所有制》一文中指出的那样,由于三十年来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目前的国有企业已经完全和国家财政脱钩,企业的出资、管理和利润分享已经和“全民”没有多大关系,全民所有已经蜕变为地区、部门、各级政府、企业管理层和职工的“集体所有”,本质上已经不具有全民所有制的性质。在这种状态下,“再国有化”就是地区、部门和企业本身利益的强化,这种利益的强化是以占有全民的利益,剥夺民营企业的利益等方式实现的,是不公平和缺乏法制约束的。

“再国有化”是一种打着国家和全民旗号的假国有化,其实质是借“全民国有”旗号掠夺市场资源,为局部和部分人的利益服务。治理“再国有化”的药方,就是在国有企业领域实行名副其实的再国有化,使国有企业真正具有全民所有的性质。发展国营经济是完全必要和正确的,但前提是国有企业属于全民,而不是属于一部分人实际所有。办法就是对目前关系到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公众利益的中央和地方企业重新纳入财政预算,国家投资收益由全民共享,企业的管理和经营由立法机构监管,并制定专门的《国有企业法》予以规范,禁止任何借国有之名行集团或私利之实的违法行为。就是说,进行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再国有化,使国有企业名实相符。国有企业不是自称全民所有制吗?那就实行全民所有制好了。实行不了的,那就不要挂着羊头卖狗肉,一律进行企业所有制改造,将其变为股份制或者民营企业。国有资本参股、控股的企业,不得再打着“国有企业”和“全民所有制”的旗号招摇过市,损害公民利益和市场公平,而是以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平等参与市场竞争,除立法明确的政策性补贴外,非经国家立法机构许可,政府不得以任何名义对这些企业提供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和倾斜优惠。切实执行《物权法》和其他相关市场法律,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权利和利益不受侵犯。在上述原则下,无论怎么“做大做强”国营企业都没有问题,因为它是根本意义上的全民所有,做大做强符合全体公民的利益。

  “再国有化”必须通过再改革来加以治理。目前国企所有权和收益权的错位,是国家进行经济体制和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形成的,是这种改革不彻底所导致的,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新的改革解决问题。出路就是恢复必须保留的国有企业以“全民所有制”的性质,其收益由全民共享,对无法实行全民所有制的“国有企业”进行民营化,并在这一过程中尽可能地使普通民众共享这部分国有企业改革成果,将股份平等分配给原权属范围内的民众,或者面向社会公开招股,由民众自由选择购买,企业改制收入一律上缴国库,任何人不得占有和截流。这一改革最终的结果,就是形成真正属于全民所有的国有企业,除此之外就是民营企业,不再存在任何实际所有权不明的“灰色地带”,从而杜绝“特权阶级”滋生的土壤,还国有企业和市场以本来面目。

  “再国有化”的国进民退已经是中国经济中一个活生生的现实,这一现实不是存在不存在的问题,而是正在发展和蔓延,这必须引起全社会的严重关注。打着国家利益和全民所有旗号的掠夺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以公平正义的名义亵渎公平正义的事情再也不能继续发生了。我们已经进入了文明开化的二十一世纪,我们应当具有起码的现代意识和文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