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宫书记”早已闻名全国,一个不大的城市的一个不大的区,政府大楼建成豪华无比的“白宫”,“书记张治安”便已臭名昭著。再用罪恶的手段把举报人置于死地而后快,造成惊天的恐怖命案,“书记张治安”便已罪大恶极,钉上历史的耻辱柱。然而,案情的审理步履维艰,迟迟不能进入审判程序。案情的复杂性更在于,即使异地审判,结果还未宣判,千万双眼睛又被审判程序的公正性所深深刺痛。
“白宫书记”这一全国关注的案件,开庭前未按法律规定发布开庭公告;开庭时拒绝公众旁听和媒体采访;法庭弃大用小依然空着二十多个座位,导致“关注此案的来自全国各地的20多名记者吃了法院的闭门羹”;律师进法庭时被迫接受法警的安检;当庭收走受害人家属律师的笔记本电脑,律师被迫离席;受害人被强行拖出法庭;被告人被法庭临时指定律师......全国瞩目的刑事案件庭审,演变成闹剧。
安徽芜湖中院回应“白宫书记”案庭审疑点,再次藐视大众的智商。张治安4次更换辩护律师,并在庭审中拒绝律师为其辩护。芜湖中院解释是张治安要求律师为其作无罪辩护,而律师不愿为其作无罪辩护。请问芜湖中院:如果“白宫书记”张治安始终坚持要律师为其作无罪辩护而不断更换律师,这个案子还审不审了?更换律师有没有次数限制?既然没有律师张治安其作无罪辩护,这个案子还审不审了?
请问芜湖中院:为了法律公平公正,防止逼供信导致冤假错案,已经要求审讯过程都要摄像备案了,为什么并不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审判过程不能录像录音?法庭有没有权力收走受害人家属代理律师的笔记本电脑?既然律师的诉讼材料都在笔记本电脑中,律师被迫离席,这个庭审如何还能继续下去?没有代理人律师在场,原告聘请律师的权利如何落实?被害人被法警强行带出法庭后,审判还能继续进行?
没有媒体和大众的有效监督,法律的公正是难以保证的。司法的权力和执法的权力一样,需要制约,需要监督。芜湖中院禁止媒体人员旁听,禁止要求旁听的部分公众旁听,没有事先公告时间的庭审,很难让大众信服其“白宫书记”案审判的公正。好一个“旁听证已经发放完毕”!社会公德要求“老少无欺”,芜湖中院却把大众当作老少来欺。为什么不选大一点的法庭?为什么座位空着?为什么不公告?
按照目前的状况,要想“白宫书记”命案审判过程的司法公正,恐怕不是那么容易的。公信力一次又一次遭受践踏。期待“白宫书记”命案审成铁案,也许不是省内异地审判就能达到的。然而,“白宫书记”命案必须审成铁案!因为全国亿万双眼睛在紧紧盯着,国家法律的威严能否维持经受着考验。防止腐败腐化,反对打击报复,社会和谐,维持稳定,正义能否战胜邪恶,此案审判结果注定将成为标本!
《安徽芜湖中院回应“白宫书记”案庭审疑点》
http://news.qq.com/a/20091124/0003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