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菲亚特诉讼战:一地鸡毛?!


长城菲亚特诉讼战:一地鸡毛?!
中国周刊:杨小林  发布时间:2009-11-23

[内容摘要]:意大利汽车巨头菲亚特公司原本希望通过外观专利侵权诉讼,置长城汽车于死地。没想到,那些当庭出示的指控长城侵权的证据(照片),却被长城方面发现,是菲亚特派人秘密潜入长城公司“偷拍”的,于是,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将菲亚特告上法庭。

“惹祸”的长城“精灵”轿车


    两年前的一次“意外发现”,让中国的民营车企长城汽车公司抓住了向意大利汽车巨头菲亚特反戈一击的理由——在菲亚特诉长城侵犯其外观专利权一案分别于“主场”胜诉、“客场”败诉之后,长城汽车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将拥有百年造车历史的菲亚特公司告上中国法庭。


    “偷”来的证据惹事
    两年前,受长城汽车委托担任代理律师的贾庆忠,经手了菲亚特状告长城汽车“侵犯外观专利权”一案。和此前的通用状告奇瑞QQ“抄袭”雪佛兰SPARK外观、本田状告双环来宝SRV“模仿”本田CRV一样,菲亚特将长城告上法庭的理由几乎如出一辙——长城即将上市的首款轿车“精灵”,刻意模仿了菲亚特经典车型“熊猫”的外观设计。
    在贾庆忠和长城汽车委托的另一名当地律师刘宏凯的执业经历中,菲亚特诉长城汽车原本是一起并不复杂的知识产权纠纷。可是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就在河北当地法院对这个案子进行初审时,贾庆忠却发现了一个足以让长城人“直冒冷汗”的秘密——菲亚特竟然派人秘密潜入长城汽车厂区内部,拍摄了多张在法庭上出示、以证明长城侵权的“精灵”新车图片。
    “当时长城‘精灵’还未上市,仅仅在上一年年底的北京车展上展出过。贾庆忠律师在一审时就发现,这些照片拍摄于长城汽车研发基地,那是一般的长城员工很难进去的‘绝密’场所。”刘宏凯律师告诉《中国周刊》记者,由于当时菲亚特诉长城的专利权纠纷案仍未审结,因此,长城当时并未急于起诉菲亚特。
    但一位汽车业界资深人士并不看好这起所谓的“商业秘密案”,甚至用“一地鸡毛”来形容两家汽车公司的争斗。菲亚特原本希望以外观专利侵权的武器,置长城汽车于死地,但未能达到目的;而长城将菲亚特偷拍证据的行为指控为“侵犯商业秘密”,不过是借机出一口恶气而已。


    首轮交战各有损伤
    2007年6月,意大利菲亚特汽车公司向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称长城汽车的“精灵”轿车侵犯了其“熊猫”轿车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并要求这款车型不能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市场销售。与此同时,菲亚特也在意大利都灵起诉了长城“精灵”。
    此时,正是长城首款轿车产品“精灵”投产下线前夕,菲亚特在这个关键时间节点出手,耐人寻味。
    2008年7月,意大利都灵法院率先作出了有利于菲亚特的初步裁定:长城“精灵”外观模仿了菲亚特“熊猫”,禁止长城“精灵”进入包括意大利在内的欧盟市场。在都灵法院裁定发布两周后,石家庄中院作出了有利于长城的一审判决,驳回菲亚特针对长城“精灵”侵犯其专利权提出的诉讼请求。
    石家庄市中院的判决认为,长城“精灵”车型与菲亚特“熊猫”外观设计具有明显区别,尤其是车型的前脸和尾部有显着差异。因此,一审法院判决,长城“精灵”不存在侵犯菲亚特“熊猫”外观设计专利权的问题。
    第一轮交战的结果,长城和菲亚特谁都没有占到便宜。长城虽然在国内赢得了官司,却输掉了在欧洲市场的品牌信誉。根据欧盟的相关法律,已经被裁定抄袭菲亚特“熊猫”的长城“精灵”,如果执意要在欧洲销售,就将面临每出口一辆整车需要向菲亚特支付15000欧元(约146222元人民币)的巨额罚款。
    而且,如果长城汽车再次违反规定,如宣传或推销该车,那么这家中国汽车制造商将再支付50000欧元(约487405元人民币)的罚款。欧盟对知识产权专利保护之严苛,对于初出茅庐的长城“精灵”而言,这样的处罚显然是难以承受的。
    而对于原告菲亚特而言,虽然在意大利本土赢得了官司,但在中国的诉讼尚未判决之前,被控模仿菲亚特畅销车型“熊猫”外观的长城“精灵”轿车,已经在中国这个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上市销售。这让菲亚特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菲亚特围堵长城计划落空
    长城汽车公司不服都灵法院的初审结果,提出上诉;而菲亚特同样不服,将案件上诉到河北高院。
    第二轮诉讼,长城汽车似乎占得了先机,2008年12月,河北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菲亚特的上诉,维持原判。这意味着菲亚特试图在中国市场围堵长城汽车的计划完全落空。
    相比菲亚特的沮丧,长城在欧洲似乎还有翻盘的余地。虽然长城和菲亚特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分别提出上诉,但是从目前事态的处理进展来看,中国法院的诉讼效率显然要比意大利当地法院快得多。据《中国周刊》记者了解,至少要等到明年3月,意大利法院才能完成对长城汽车公司上诉案的审理,并宣布最终的结果。
    就在意大利法院对此上诉案的审理胜负未见分晓时,长城汽车却转守为攻,以菲亚特“侵犯商业秘密”之名,将双方的这场拉锯战拖入了第三回合。10月9日,长城汽车公司向国内媒体发布消息称:早在今年6月,长城已经以菲亚特侵犯其商业秘密为由,向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一个“意外发现”
    “长城汽车已掌握了确凿的证据,证明菲亚特曾私自到长城厂区的研发场地,偷拍了第一款轿车长城‘精灵’在研发期间的照片。”长城代理律师刘宏凯告诉《中国周刊》记者,引发长城与菲亚特这场官司的导火索,就是菲亚特涉嫌利用非法手段拍摄到的长城新车“精灵”的图片。
    刘宏凯向本刊记者提供的一份《民事诉状》,详细陈述了长城状告菲亚特侵犯商业秘密一案的基本事实和诉讼理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菲亚特公司停止侵权,向原告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人民币。
    或许菲亚特公司未曾料到,其用于起诉长城外观专利侵权一案的证据——长城“精灵”轿车图片,会引发新的诉讼。
    对于长城方面如何发现菲亚特公司提交给法庭的照片来自偷拍,《民事诉状》中是这样记录的:“长城汽车的代理人在法院阅卷过程中,发现菲亚特向法院提交的日期为2007年7月17日的证据保全、调取申请书附件中,有长城汽车厂区内的精灵照片四张。菲亚特承认这些照片是从长城汽车的厂区内私自拍摄的。”
    “现在还无法断定,菲亚特是仅仅拍了新车‘精灵’照片,还是掌握了我们所不知道的更多有关长城轿车新产品的商业秘密。这是长城人最担心的问题。”刘宏凯告诉本刊记者,获得长城汽车尚处于研发状态且未上市的新车照片,作为竞争对手的菲亚特很容易就能推断出长城新车的上市时间,以及新车市场定位和预计售价等信息,而后者正属长城“精灵”极力保护的商业机密。
    如果长城对于菲亚特的上述指控属实,那么菲亚特方面的人员又是如何进入长城的车间,进而拍到法庭取证所需的“精灵”的新车照片呢?长城汽车宣传部部长商玉贵在10月下旬接受《中国周刊》记者采访时称,菲亚特很可能是通过派人假扮成长城汽车的客户或采用其他虚构身份,以“商业间谍”的方式,偷偷潜入长城汽车研发场地,刺探到了长城“精灵”的研发进展和研发方向。

 

   菲亚被“侮辱”?
    长城汽车状告菲亚特“侵犯商业秘密”的消息一经发布,立即引起国内汽车业界的关注。《中国周刊》记者获得的最新消息证实,长城诉菲亚特“侵犯商业秘密”一案已被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受理。目前,法院正准备通过司法途径向意大利菲亚特汽车公司送达起诉书。
    “由于跨国诉讼需要走很多流程,因此法院将起诉书送达菲亚特意大利总部,至少需要等2-3个月时间。”刘宏凯告诉《中国周刊》记者,今年国庆节前夕,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曾向位于上海的菲亚特中国办事处送达“菲亚特侵犯长城汽车商业秘密”一案的起诉状。办事处以不是菲亚特总部为由拒绝签收,并要求送达意大利菲亚特总部。
    菲亚特中国公关经理郑晓莉在10月22日接受《中国周刊》记者采访时郑重表示,到目前为止意大利菲亚特总部尚未收到相关的法律文书,因此不便对长城单方面发布的任何消息作出回应。记者注意到,在最近一段时间国内媒体报道长城起诉菲亚特侵犯商业秘密的消息后,菲亚特中国方面曾发过一个简短声明。
    这份以“菲亚特中国”的名义发布的声明说:目前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媒体上诸如“菲亚特剽窃商业机密”的说法既不客观也不可信。菲亚特方面同时表示,作为一家拥有110年历史积淀的老牌汽车制造商,任何违反商业行为准则的行为在菲亚特都是不被允许的,公司目前正就此事与意大利总部保持沟通,了解确认相关事宜。
    “长城告菲亚特窃取商业机密,这本身就是一件很滑稽的事情。如果真相大白那一天,我相信长城会很没面子。”一位接近菲亚特高层的人士对《中国周刊》记者说,菲亚特认为长城的做法是侮辱性的,技术实力雄厚的菲亚特不可能去偷长城汽车的技术,长城方面所指的“间谍”行为乃是菲亚特方面的律师在取证。
    曾在2007年菲亚特和长城“外观专利纠纷”一案中担任原告菲亚特代理律师的安晓地不久前告诉《中国周刊》记者:“在这件事情上,我个人认为菲亚特很冤,其中很多事情对菲亚特而言是非常不公平的。”不过,安晓地以原客户菲亚特方面“没有授权接受采访”为由,拒绝向记者提供更多消息。


    以诉讼迫菲亚特言和
    不过,长城汽车代理律师刘宏凯对于上述说法却不以为然。“说菲亚特人不是偷拍是公开取证,那是他们混淆视听。实际上,他们说的公开取证,应该是法院在受理菲亚特起诉长城之后,由法院派工作人员到长城来拍照取证,而不是菲亚特的人。”刘宏凯不止一次向本刊记者强调,长城方面掌握了确凿证据,证明菲亚特的人员曾秘密到长城厂区偷拍未上市的“精灵”新车照片。“如果最后真的要对簿公堂,我很自信,我们会有很大的胜诉把握!”
    “其实我们不想把这件事炒大,起诉菲亚特就是为了让‘精灵’进入欧洲市场。如果这次诉讼获胜,那么都灵法院就有必要对上次的裁定重新作出解释,或者干脆撤销上次的裁定,这样‘精灵’就可以进入欧洲市场了。”按照长城汽车公司的一位人士对《中国周刊》记者的说法,长城诉菲亚特侵犯商业秘密一案,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据公开信息显示,目前长城汽车已有四款新车通过欧盟整车出口的认证,这些车型已经获准大批量进入欧洲销售,但唯独不包括被菲亚特指责“抄袭”熊猫的“精灵”轿车。“目前‘精灵’的市场口碑不错,也被很多意大利的车商看好,如果能够顺利进入欧洲,应该会比较畅销。”该人士声称。
    而一位长期关注长城汽车的业内人士则指出,从长城一贯低调务实的风格来看,大动干戈地对菲亚特发起诉讼,所谓的侵犯商业秘密很可能是个由头,真正的用意是要利用法律、舆论等压力,让菲亚特在不利的形势下接受和谈,以扫清进入欧盟的障碍。
    “去年7月意大利法院宣布禁止‘精灵’在欧盟销售,到目前为止仍是未生效的裁定,由于我们很快提出上诉,所以最后结果还要等待明年复议后的终审裁定。”长城汽车宣传部部长商玉贵告诉《中国周刊》记者。
    商玉贵还说,长城公司目前的想法是,通过法律武器扞卫自身的商业利益。“至于说长城希望以诉讼名义,与菲亚特在出口欧盟的事项上达成和解,这些都是外界的猜测而已。”(注:本文版权属于中国周刊网站【www.chinaweekly.cn】作者特授权新浪汽车刊载此文,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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