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福买下沃尔沃当花瓶?


好看不能用:李书福买下沃尔沃当花瓶?

文/赤脚远足

 

如果买来沃尔沃,吉利却不能使用其核心技术,是不是很郁闷?这就好比一个年轻人,家里砸锅卖铁取了房媳妇,结果人家誓死不跟你生娃,那你该咋办?虽然这个比喻糙了点,但是吉利收购很可能就是这样,花了几十亿(也肯能超过100亿元RMB),到头来沃尔沃还自命清高,吉利甭想拿到一点核心技术。

 

这可能笔者想象到的,吉利收购沃尔沃的最坏结果。当然,笔者同样抱着最好的期望,吉利和沃尔沃新婚甜蜜,借助吉利的资本力量,沃尔沃能摆脱目前的发展困境,而吉利,则可以借助收购事宜,提升自己的品牌形象和国际影响力。并最终通过沃尔沃的先进技术,改造吉利现有的产品,抄条近道进军欧美市场。

 

不过,事情可能没有我们预期得这样乐观。对于吉利而言,沃尔沃品牌和技术所涉及的诸多知识产权,就如无数条隐形的绳索,随时可能跳出来将吉利的双手捆住。吉利集团负责收购沃尔沃项目的新闻发言人袁小林的最近表态,可能蕴藏着另一层意思:沃尔沃有权反对吉利使用其核心技术专利,即便后者是前者的买家。

 

据媒体最新披露的信息,吉利已经就知识产权问题与沃尔沃方面达成一致。归纳起来就一下三点:

第一,吉利是福特首选的竞购方,收购标的是沃尔沃轿车公司100%的股权;

第二,沃尔沃将保有其关键技术和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以及公司为实施既定商业计划所需要的所有福特知识产权的使用权;

第三,吉利将通过沃尔沃拥有其关键技术和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并有权使用大量的知识产权,包括沃尔沃的安全与环保方面的知识产权。

 

袁小林说:“这是吉利和福特就知识产权达成的共识的一个准确的描述”。不过,笔者对于上述三句描述,倒是理解不尽透彻,相信很多看官肯定和笔者持有同样的疑惑。因此,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当面请教李书福先生,这三句准确描述应该如何“准确地去理解”?

 

第一句话是人都应该看懂,笔者在这里也不多赘述;最值得解读也是最不好解读的是第二句和第三局。例如第二句中,表示沃尔沃虽然卖给吉利了,但是仍然“保有其关键技术和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以及公司为实现既定的商业计划所需要的所欲偶福特知识产权的使用权”。

 

笔者要问,既然连资产都100%卖给吉利了,沃尔沃还保留什么知识产权干嘛?另外,沃尔沃都姓吉利了,为何还能独立出来自己保留自己的知识产权呢?我想,当初福特收购沃尔沃时,后者应该没有提这样“过分的要求吧”。那为何偏偏是吉利收购时,沃尔沃要如此矫情?

 

如果笔者没有理解错的话,这表明沃尔沃对于吉利来说是“心存戒心”的,至少母公司福特是这样认为。要不然,为何不将沃尔沃知识产权连同资产,一起100%卖给吉利,而非要整出个间接转手给沃尔沃来保留呢?

 

接下来,更有意思的是第三句表述,“吉利将通过沃尔沃拥有……”,既然吉利都把沃尔沃买下了,为何还要通过沃尔沃,才能拥有那些所谓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呢?我就纳了闷了,到底是吉利收购沃尔沃还是沃尔沃强势被吉利收购?

 

合理解释这个现象的理由可能只有一个,吉利最后妥协了,因此拥有沃尔沃的知识产权也是“间接”拥有,而不是像老东家福特那样,需要跟福特产品搞平台化整合,随时就可以搞的。

 

说白了,吉利将来要用到沃尔沃的某些技术(不管是不是核心技术,是不是世界领先),都需要跟沃尔沃“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如果知识产权的第一持有人沃尔沃以“核心技术不能外泄”,或者“心情不好”为由,不允许吉利试用这些沃尔沃的技术,吉利是不是只能干瞪眼而不能对其发飚。因为合同上白纸黑字写明白了的,吉利只有通过沃尔沃才能拥有和使用这些技术。

 

让笔者忧虑的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可能为吉利收购沃尔沃的未来埋下隐患。毕竟,年轻吉利对于沃尔沃技术的渴求,是众所周知的。如果把沃尔沃买来,只能当花瓶而不能“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笔者认为,如此憋屈的收购还不如不收购。等沃尔沃哪天像罗孚一样破产了,李书福再去捡个便宜也未尝不可。

 

希望笔者的这番话,仅仅是在杞人忧天。最后,还是要祝吉利好运!(注:文章仅代表博主一家之言。本文作者系《中国周刊》汽车记者,特授权新浪汽车刊载此文,转载请务必注明作者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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