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人民网-中央网群》一篇题为《网帖曝法院院长开车搂美女翻车 法院否认》的文章,真的耐人寻味。
该帖写道:“今年4月25日,云南省绿春县人民法院院长李保军,在绿春县三猛乡巴东村委会狂饮40多度的烈酒后,载着绿春县法院6人狂行驱驰。结果,人算不如天算,正当已严重酗酒的李院长狂车飞飙之际,本人却按捺不住内心的春心用右手摸了本院女法警×××的胸部,结果左手把不住方向盘,造成绿春县人民法院同乘6人重伤之惨剧!也造成国家划拨给人民法院的一辆价值30余万元的车子彻底报废。如此贪官淫吏,何以面对头顶国徽。”
网帖说的是半年多前的事情,应该是无风不起浪,但一些细节也值得怀疑:院长应该不会再多人乘坐的汽车上,摸本院女法警的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