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无罪开发商光荣


上周我参加了某大学的某地产论坛,提问环节一中年男子愤然而起,语惊四座:“如果《宪法》规定每个人必须杀一个人的话,我就去杀开发商。”这是我平生以来听过的最惊世最骇人的“如果……就……”的造句。有一开发商朋友也告诉我,他经常收到类似的匿名短信:“啊~没事,就是清明上坟的时候,突然想起你,为什么那么多人死,你还不死呢?”至于一些地产愤青险恶至极的“打倒开发商,人人有房住”的文革式口号更是充溢在各大网路之上。

开发商通过他们的房地产事业解放了三分之一以上的农村劳动力,一平米地产拉动创造100个就业岗位,每100元房地产投资,大概可拉动170元其他部门的投资需求,每100元房地产业的消费,大概可拉动120元相关的消费需求,房地产贡献了中国GDP40%以上,房地产兴中国兴,房地产衰中国衰。我虽然一再指责这种以房地产为支柱的经济结构,因为这会导致房地产对社会资源的过度占用从而致使房价发高烧,另外也不利于我国的经济安全,然而,我们不能否认开发商领衔的房地产做出的重大贡献!这就好比如一个家庭的100%的收入都来源于男主人,这种收入结构当然不合理,但显而易见,我们无论如何不能否认男主人所做出的伟大贡献!中国3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开发商就是拿不到“最突出贡献奖”,至少也要拿到“突出贡献奖”,而且我认为如果开发商不拿“最突出贡献奖”的话,恐怕也没有其他职业人有底气去拿这个奖的。基于此,我要说开发商无罪开发商光荣。

开发商是最无愧于他们的职业道德的。如果说中国最可怜的是穷苦老百姓,那么道德就是文字里的穷苦老百姓。这个词无论何时何地都会惨遭一些道貌岸然者心怀叵测者不知所云者的轮奸。你赚钱了一定是不道德,你赚大钱了就一定是大不道德。而对开发商来说,不把房捐出来给大家一起住就是最大的不道德,这是世界上最荒唐的道德强奸。开发商是商人,他毫无义务毫无责任去考虑那些穷光蛋。开发商不仅是自私自利的,而且理应自私自利。亚当·斯密在《原富》中指出:一个人为求私利而无心对社会作出贡献,其对社会的贡献远比有意图作出的大。这句话可以说就是说开发商的,开发商就是为求私利而无心为社会做出巨大贡献的典型。而中国的大部分错事往往不是由坏人做出的,而是由无知的好心者导致的!所以,从开发商的经济表现来看,他们是最无愧于道德的。对于开发商来说,他的最大的道德责任就是把投资人的钱变得更多更大,如果他把投资人的钱变少了那才是最大的不道德。而从开发商的经济表现来看,他们是最有道德感最敢于承担道德义务的群体!基于此,我要说开发商无罪开发商光荣。

房地产行业自然是暴利行业。但如果一个行业因为暴利就有罪那么几乎所有的第三产业都应该枪毙。房地产暴利还很光荣,因为房地产业不是垄断行业,它是在竞争的经济活动中自然产生的利润。基于此,开发商无罪开发商光荣。

开发商为中国经济做出了最大的贡献,可却还要为中国的畸形的经济结构受千夫所指万人所骂。正好比如一代伟大球员阿伦·艾弗森,通常他对球队的贡献最大,但本属于教练的球队战术体系的问题,往往也是由他来承担指责。这就是开发商所面临的不公平的舆论环境。基于此,我还要说,开发商无罪开发商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