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形高房价是拆迁暴力对抗总根源


畸形高房价是拆迁暴力对抗总根源
    北大法学院5名学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立法机关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撤销这一条例或由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对《拆迁条例》进行修改。国务院已经组织相关部委局,再次进行前期的立法调研工作。
    近期在城市拆迁中的暴力对抗极端事件又开始大幅抬头。因拆迁而引发的各类矛盾、冲突、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开发商暴力拆迁又开始嚣张,在一些地方还发生了被拆迁人自焚、当事人与政府对峙等极端事件。为何暴力拆迁、暴力对抗、群体性冲突事件屡禁不止甚至按下葫芦浮起瓢呢?许多专家学者认为应该进行制度性反思,需要标本兼治。特别是提建议的5名学者认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宪法》、《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保护公民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原则和具体规定存在抵触,导致城市发展与私有财产权保护两者间关系的扭曲。这是导致拆迁中暴力冲突不断甚至付出生命代价的根本原因。
    笔者认为,5学者的建议不无道理。如果把征收、补偿主体定位为拆迁人而不是国家,那么,将会使得开发商直接与被拆迁户接触,就极有可能矛盾激化而引发暴力对抗;如果不在拆迁前补偿完毕,拆迁时再谈补偿很容易激化矛盾;如果不采取先征收后拆迁的办法,肯定拆与被拆的矛盾会甩给具体拆迁时。从法律、制度上对拆迁进行具体化、明晰化是当务之急。
    而除了法律制度上存在的扭曲之处以外,决不能忽视房地产行业畸形发展对拆迁的影响。为什么拆迁中会发生暴力事件甚至付出生命代价呢?归根结底在一个“利”字上。被拆迁人想得到的补偿越多越好,拆迁人力图付出的拆迁费越少越好。这种利益冲突不可调和时,矛盾就会激化,就容易产生极端行为。在目前房地产畸形发展、畸形高房价产生的暴利驱使、诱惑下,拆迁中发生暴力对抗应该在意料之中。被拆迁者认为,房价这样高、利润那样大,我占用的土地、房屋本身升值空间非常大,开发商开发后赚到的利润非常多,就应该给予高额补偿,就很容易滋生漫天要价行为。而开发商看着房价一天天快速上涨带来的暴利,眼都要急红了,高房价暴利催促、“威逼”开发商快速拆迁、心里冒着火拆迁。畸形高房价暴利这个导火索、总祸根必然使得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短兵相接,一旦利益不能达成一致,矛盾立即就会爆发,就容易发生暴力冲突等极端行为。这使笔者想起了马克思那句老话:“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资本家就会藐视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家就会践踏世间的一切,甚至不惜杀人。” 哲学家哈耶克说过:“人是有限理性的”。在畸形高房价暴利面前,开发商、被拆迁户都可能失去理性,法律制度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拆迁中频发暴力对抗的总根源在于畸形高房价产生的暴利。
    以笔者看,不彻底降服畸形高房价,不铲除土地、房地产暴利,不但使得百姓不能安居乐业,而且制约中国经济良性发展,还会导致暴力拆迁、暴力对坑等严重社会问题,最终影响到社会稳定。因此,如果不从畸形高房价这个外在诱因着手  即使修改了法律、完善了制度也不能根除拆迁中的暴力对抗等极端行为。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09-12-09/074219220617.shtml 
http://news.sina.com.cn/c/2009-12-09/0223192180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