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一禽兽疯狂作案被黔江女警擒拿之后(可参见新闻“嫌犯抢劫强奸16起被女警深夜诱捕(图)”),午夜淫魔再现黔江,昨日凌晨,一女子在大众广场附近惨遭蹂躏。
据黔江中心医院工作人员透露,12月2日0:50许,一20岁左右女子披头散发、衣衫破裂、惊慌失措、满面伤痕、跌跌撞撞冲进黔江中心医院大厅,该院内一科随即对女子进行治疗。
医院工作人员称,女子精神失常,泣不成声,头发蓬乱,脸被抓得稀烂,衣服被撕裂,裤子湿透,左手肘部不能动弹,右手被划了一刀。女子在情绪相对稳定后,失声痛哭:那些坏蛋吸血鬼,把她蹂躏了。
医院工作人员准备给她输液,但被拒绝,问她电话,女子一时却记不得家里电话。工作人员欲为其报警,女子顿时紧张不已,惊呼:这件事怎么能说,如果说出去,她马上跳楼。
后来,该女子被医院警务室同志带走。(由于笔者不在黔江,且信源较少,所知仅文中所述。)
笔者所在学校,也有学生遭变态荼毒,系学校施工导致进出人员混乱,学校保安巡逻力度不足有关。据说该生被保研,而学校也加强了巡逻。可谓亡羊补牢。建议黔江的警察同志,加强巡逻力度,加强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以及开展普法教育。当然,从根本来说,强奸,是性资源的分配不均造成,也是其他资源分配不均造成,这倒非个别部门加强工作力度所能杜绝。
望女同志们注意安全,小心谨慎,避免造成身心的伤害。
看太阳姐姐有很雷人的关于强奸的观点,很新颖也很有道理,但我不是很苟同,毕竟,不是所有人的思想都能上升到性快乐的高度。摘录一段看太阳姐姐与博友的交锋。
新浪网友:
2009-03-08 13:38:30
你是不是一个希望别人强奸的女人!试想想如果这是发生在你身上还能这样坦然吗?还会这样侃侃而谈吗?
博主回复: 2009-03-10 02:20:00
这个问题很尖锐,谢谢您的提问,我努力回答吧:
1.我当然不想“被强奸”,哪个女人不想和自己心仪的男人实现爱情,婚姻和性的统一呢?但这只是一个理想和幻觉,世界上有几个人能有幸得到呢?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满足于日常简单朴实的生活,偶尔邂逅男人走进了我的生活,我都是以善良和真诚好好珍惜,缘来缘去,顺其自然!
2.弗洛伊德指出,“女人在潜意识里都有被强奸和轮奸的欲望”,我承认在30多岁的时候曾做过这样的梦,第二天醒来,我羞愧难当,为这个可耻的梦自责不已,后来读了一些心理学书后,知道这样的梦是正常的,才得以释怀。
3.如果现实生活中真的遇到了“被强奸”事件,我也不知会是怎样的应急反应?尽量控制在“桃色”范畴,防止恶化为暴力事件。如果对方是一个英俊帅哥,那就迎合吧;如果对方长得丑,就努力抑制恶心情绪,“助人为乐”吧。因为“强奸犯”一定是一个备受性饥渴折磨的弱势群体,比如农民工,他们无钱无势无女人(不像贪官和大款那样能够包二奶三奶N奶),但农民工也是人,身体好,性欲强,实在憋不住了,才冒巨大风险去“强奸”的。我们应该同情他们,关爱他们,帮助他们,不要去告发他们,把他们送进监狱(我认为不是他们在“犯罪”,而是社会不公,使他们连基本的性权利都被剥夺了)。让我们用善良和关爱去化解仇恨和罪恶吧,“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显然监狱并不能解决“强奸”问题,唯有妥善解除性饥渴,“强奸”才能随之荡然无存!
4.我向往的理想社会是:人人有饭吃,个个有爱做!胃口大的多吃,胃口小的少吃,吃不下的不吃,减肥的也不吃;性欲强的多做,性欲弱的少做,性冷淡的不做,守贞禁欲的也不做。当然有条件的还可以奔小康,包括性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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