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精神暗杀”


           警 惕 “精 神 暗 杀”

   这是一个新提法,说起来有些吓人,其实,它是存在于我们的社会,存在于我们的身边的。我的一个朋友就是个险遭“精神暗杀”的幸存者。

  “杀人者”是他崇拜已久的单位领导,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省优秀企业家、上市公司法人代表,以及其副手、省人大代表、省劳动模范。他从进单位起就十分佩服他俩的为人,工作勤勤恳恳,从不休息星期天,一心扑在工作上,当领导能和群众一起劳动,一起吃大食堂。他刚进单位就搞职工教育,就是对难管的职工办培训班。因大都是当地“田换工”,其观念很难教化。如他们认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不为己”是“为了更多、更长久的为己”,“打江山是为了坐江山”。他没法,想到运用身边教材感化学员,便大量收集单位好人好事,结果发现单位一、二把手正在形成为企业先进文化的核心代表。很多事迹很感人,都是他和大家都不曾晓得的。通过真诚的宣传,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也有顽固的,认为单位领导是在为自己积累政治资本。他宣传他们是拍马屁,想上爬。没法,他和他们庄严的打下了赌:谁发现单位领导人占有公司利益,达到了判刑的地步,他改姓。

  就是这样,他一直把单位领导当着党在企业的化身,不知道自觉为他们写了多少先进典型材料,在报刊上宣传了多少。一直真诚地对其崇拜到了(内)退休。 结果,在不久前,听到了他们因经济问题“二把手”被判刑,法人代表被拘传......当时,想起单位领导自我标榜的语言,顿生被愚弄20年后的愤悔与无奈。由此,他的心脑血管病暴发,昏迷九天,住院一个多月,花费几万。病友们说这是典型的“精神暗杀”。

  在这里提出这一问题来,并不是要为他讨说法,主要是要大家来研究如何避免被“精神暗杀”。再就是如何防止自己走向“精神暗杀”的杀人犯。另外,在当下,明星、名人、“精神领袖”,引起了不少盲目崇拜者的精神迷失,甚至死亡。为此,希望本文能引发有识之士的关注与思考。

                                                                                                                      作者:彭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