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寄书经历


 一次寄书经历   

 

有朋友要老康的《文杂》,今天上午我到住地附近的邮局寄书。书是我事先在家包装好了的。

走到柜台前,我把书往台子上一放,说了声:“寄书,挂号。”邮局小姐问:“里面是书吗?”我说:“是,真正的书。”她又问:“什么书?”我回答:“一本为朋友代购的书。”“让我开封看看。”“可以,你就剪个角看吧。”“我把封口拆开,然后给你封好。”我只好说:“行。”

她用裁纸刀沿封口线裁开,于是书的一端就露了出来。她立即用五指捏住书端往外扯。用的劲很大,一连扯了好几下。一面扯还一面说:“封得这么紧!”我应了一声:“不紧,行吗?”

看着她劳神费力的样子,我忍不住了:“你都看见是书啦,还有必要把它扯出来吗?”“我要看它是什么书。”“不看,不行?”“不行,出了问题,我们要负责。”“负什么责?有什么责可负?国家的邮局,公民来寄书,只要是书,包装符合标准,付足了邮资,不就OK了?”

她有点不高兴,我更不高兴。接着说:“你们不能这样,裆叫干啥就干啥,不过脑子。邮局是国家开的,是为纳税公民服务的,不是为裆把关,执令的。你们不要以为,是它给了你们薪水,你们就只为它效劳,尽忠。朝远点看,往远点想,它的钱是纳税人缴的,所以你们的薪水实际上是纳税人给的。正因为如此,为纳税人服务,这证都不需要证明,甚至连说都没有必要去说。题之正解,天经地义啊!”

扯了半天,她愣是没有扯出来。她用手把封皮撑开一个大缝,眼睛凑上去往里面瞟。由于视线不好的缘故,瞟得很艰难。但最终还是瞧见了书名,因为她自己念出来了:“文杂。”我说:“对,文杂。你把它封好吧,这是书。”

折腾了半天,她把裁开的口子重新封上,开始办理挂刷手续。

回家的路上,我心情很不爽。你不要以为,这寄书是小事一桩。在我看来,它实在是国家精神自杀的凶残谋略,是民族文化自阉的有效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