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就房价问题提出的“四条”并不实在,原因是没有实实在在的支撑手段,而仅仅是口号和个人观点的披露。
所谓“加大”保障性住房是老调重弹,没有新意,况且没有提出任何具体措施和“加大”的指标,没有指标,各级地方政府如何落实执行?没有指标就不会有行动,共产党员的觉悟不能代替指标。
所谓“鼓励”购买自住型住房属于典型的循环定义。到今天为止,政府仍然没有拿出界定“自住”和“非自住”的标准,过去没有,今天没有,今后也不会有。无从界定“自住”和“非自住”,何谈“鼓励”?“鼓励”自住的潜台词就是要紧缩房贷,但紧缩房贷的直接受害者就是中低收入阶层,凡有能力“非自住”的多数不依赖贷款,凡依赖贷款的多数是“自住”。“鼓励自住”的主观愿望是好的,但客观效果是“鼓励全款”,甄别全款购房的购买行为究竟是“自住”还是“非自住”是个棘手问题,很难一言以蔽之。所以,鼓励“自住”的美好愿望很可能会转化为群众所不愿看到的鼓励“非自住”。当然,紧缩房贷的短期效果是从整体上“压缩”购买数量,通过压缩购买数量造成局部地区甚至局部楼盘的价格松动,只要价格出现松动,立刻就会有人重弹“拐点”老调,让民众误以为房价真的“降了”,至于“降了”之后的事情,不言而喻。这一幕已经在2008年上演了一次,再演也缺乏新意了。
所谓“运用经济杠杆和经济规律”控制房价是典型的教材语言,文字很严谨,但缺乏内涵。从采访的内容看,所谓“杠杆”就是税收,但这个杠杆已经被证明靠不住。从2005年至今,税费这个杠杆的效果是“加税必加价,减税必疯抢,疯抢必加价”,这3个步骤循环一次,北京的房价平均就上涨20%,难道还没有醒悟?如果政府仍然抱着这个“杠杆”不放,明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就不好写了。
所谓“打击囤地”和“打击哄抬房价”确实让群众拍手叫好,但细想起来才发现,“囤地”和“哄抬房价”也是一个空定义。何谓“囤地”?空泛地理解是开发商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不立即开工,而是等待时机加价转让。但开发商不开工的原因诸多,有的是资金不足,有的是规划方案待审,有的是对市场没有信心,即使是有意将土地进行转让,在目前的政府法统之内,也属正常经济行为,难以用“囤地”罪名予以打击。“大公司”有实力,按照自己的节奏开发建设,国家难以用期限进行干预,“小公司”没有实力,看准时机把土地脱手赚点小钱也无碍大局,打击与不打击并无实际意义。何谓“哄抬房价”?房子是商品,商品的价格取决于供求关系,供求关系失衡导致的房价飞涨是“哄抬”的结果吗?近5年来的房价上涨是谁在“哄抬”?是开发商吗?是经纪公司吗?是业主吗?是购房者吗?是银行吗?没有供求关系的失衡,任何“哄抬”的企图都难以得逞,但供求关系失衡是谁造成的?最圆滑的答案就是“历史”。只有把责任推给“历史”才可以避免激化矛盾,否则就会出现“血雨腥风”。现在的政府没有面对“血雨腥风”的心理准备,现在要的是稳定。要稳定就别乱喊“打击”,更何况打击的对象还是看不见影子的“囤地”和“哄抬房价”。
治理房价如治理洪水,宜疏不宜堵,治本胜于治标。房价的症状表现在12个大城市中,但病灶还在于国家的经济布局和地区经济差异。缩小地区经济差异和消灭城乡差别是根本,但周期长见效慢,没有几十年难见起色,历届政府都没有这个耐心。所以,用增加税费和紧缩房贷的方式让12个大城市的房市短期休克,休克期间房价略微回落是最容易实现的。至于打击“囤地”可以成为一种主旋律之外的伴奏,就如同十月革命一声炮响之后,通过枪毙一些囤积粮食的“富农”来宣示苏维埃政权维护民生的决心一样,效果不重要,重要的是姿态。有了姿态就有了民心,更何况把“囤积”的土地从一部分人手中转到另一部分人手中的过程有会有无比精彩的情节供民众品评,到时候,说不定还要额外再掀起个“打老虎”运动。十月革命对晚辈政治家们的启示就在于此。我们显然不能用十月革命的方法来治理房价,不是用重拳出击就可以解决的社会治安问题,也不是靠群众集会和对天鸣枪就可以解决的政治问题,房价问题是典型的宏观经济管理问题,需要政府深入思考并综合治理。
降低房价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腕力比赛”,对手不是开发商,不是经纪公司,也不是银行,而是那双著名的“看不见的手”。除了有决心、有激情、有口号,还要有恒心和智慧,简单的“加大”和“打击”难以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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