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国际税收纳税筹划(56)


其计算公式如下:

  分项限额=国内外全部所得×本国税率×(某专项境外所得/国内外全部所得)

  经过上述计算后,综合抵免限额的计算公式应调整为:

其他项目综合抵免限额=国内外全部所得×本国税率×[(非居住国的全部应税所得-非居住国的专项所得)/国内外全部所得]

    2分国限额和综合限额

  分国限额适用于同时有来源于两个或两个以上非居住国(非国籍国)所得的跨国纳税人。所谓的分国限额,就是对纳税人从每一个外国取得的所得或在每一个外国拥有的财产分别计算抵免限额,而在每一国所缴纳的有关税收只能在相应的抵免限额内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