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的经济政策并非市场自由的敌人


 

 

 

 

 

一场经济危机,竟然使一些人重新举起了米瑟斯等人的极端自由主义的旗帜。在他们看来,唯有愈益广泛的市场自由才是治病的万应良药。本人同样信仰市场自由,但却并不认为危机的控制仅仅依靠市场自由就可以解决——情况恰恰相反,危机的孕育与暴发应当说就是市场过度自由的恶果。

如今的各国政府就如一个极为蹩脚的消防机构,往往只考虑事后灭火,而或不知如何防患于未然,或预防手段无力。人们可能是受到狭隘的或极端的自由主义的影响,而不敢或不肯过多地考虑干预主义的政策,似乎政府的经济政策只有事后诸葛亮才是尊重市场自由的——尽管实际上各国政府也并非没有进行一些市场控制;但是,其选择的手段却是因此而保守、消极且软弱的,从而其效果现实地看是颇为有限的。对此,我们应当认识到,如果我们知道必要的限制是为了真正的对于每一个人都有利的自由;就应当理解,必要的市场限制,无疑会促进经济活动的良性运行,从而符合每一个人的利益。

既定的财政政策颇有做不到位的地方,它至多只能弥补市场的某些方面的不足,却难以抑制其过度扩张。货币政策虽然有一定的限制作用,但是,人们对未来的积极预期往往会大大地抵消这种限制——尤其是在人们产生投资狂热的时候。而这种情况下的利率调整,最终又将成为未来那些面临经济困境的企业的沉重负担。

事实上,并不是干预本身有问题,而是如何干预有问题。如果我们明知道黑暗的前路有陷阱而不阻止路人的行进,难道是值得推崇的自由主义吗?那么如果我们能够判断未来的某个阶段有较大可能是生产过剩的,于是在保证充分的自由竞争的前提下,而对未来市场规模以适当的限制,难道也是不值得考虑的吗?显而易见的是,如果我们不过样做,则即使不是整个社会将面临一个新的周期,也是部分行业将面临这样一个周期。那么,一个社会将如何取舍呢?我们是以既往自由主义的名义而使人类周而复始地付出惨痛的代价,还是重新考虑自由的含义而采取断然措施以避免这种悲剧的再度发生?

政府只是首先在某些生产资料行业采取这种措施也未尝不是不可以考虑的,如果人们做得到位,那么对比的效果将是极为明显的。这样,未来则有两种选择:或者是人们由于经验而对市场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从而今后将依照政府信息而自由抉择,这将具有胜过以往任何时候的理性——显然,政府必须承担收集信息并发布之的职能;或者是人们彻底认同这种政府的限制——显然,人们将为此而付出自由与低效率的代价。毫无疑问,最理想的选择应当是前者。

过去我们只有两种宏观经济政策工具即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今后我们应当考虑增加信息收集和发布(预警)政策以及特殊产业规模限制政策这两种工具。

我们知道,经济危机的根源实质上是产品过剩,而生产资料的产能过剩往往又是表现最为强烈的——因为消费品生产总要受到一些产品创新的自然限制,尽管严重的消费品过剩并不鲜见。而生产资料生产往往又有建设周期长从而市场信号反应迟滞的特点。因此,要想真正地控制经济危机,就必须首先控制生产资料的生产——既然有时市场是失灵的,我们就不能再迂腐地过分依赖市场,这对于我们来说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事实上,商品生产从而供求关系是有一定的规律可循的,在一定的技术条件下,一定的生产资料生产总是要对应着一定的消费资料生产。我们应当选择一些大宗的有代表性的商品,从实物构成上和价值构成上来考察其生活资料的发展速度(当然要剔除那些过剩的因素)与生产资料的发展速度之间的对应关系,从而为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从而规模控制提供依据。这样,将会有效地预防生产资料的产能过剩问题。

   正如体现公意的法律规范并不是自由的妨碍一样,科学的产业控制,也绝不会成为市场自由的妨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