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势政府该“强”在哪里?


最近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长许宗衡关于“深圳要做强势政府”的观点激起了诸多讨论。作为旁观者来看,应该是传媒对他的言论进行了表面化的传播,一些公众只是从一句话的字面意义上进行了解读。事实上,许说的强势政府并不是“强权政府”。

所谓强势政府,有两个层面的“强势”。

一是体制意义上的强势政府。即政府权力边界过大,没能有效地区分行政与市场的边界,过度主导市场资源的配置;没能有效地界定行政与社会的合理关系,行政力量经常过度地干预社会的深处和私人领域;没能有效地遵守行政与法律的边界,经常出现“以政代法”的现象。在决策行为上,强势政府也基本上是比较忽视民意和很少经过充分论证、科学决策的,也不注重公众沟通与服务。显然,深圳市政府是不会有这样的意图去重新定义自己的权力边界的。深圳是中国最早建立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和机制的地区。政府也在不断地推进行政改革,如最早实行大部制,最早进行行政审批,最早推进社会组织、行业组织的社会化以推动公民社会的形成进程等等。尽管相比国外政府组织来说,深圳仍然是“强势政府”。但相比国内的城市和地区来说,深圳恰恰是相对而言的“弱势”政府了。深圳之所以能成为中国重要的创业城市、商务城市和民营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确实与政府曾经进行的自我权力改革有很大关系。

二是执行意义上的强势政府。即凡通过的决策,要得到雷厉风行的执行。凡做出的决定,要得到有效率的贯彻。在这个方面,深圳确实和改革开放初期相比差远了。在现实中,也经常出现少数人以“民意”的名义“要挟”政府,往往这个时候,一些部门也会以“民意”的名义回避困难和躲避矛盾。长此以往,政府的执行力当然会有所减弱。这也应该是检验政府能力的一个标准。我想 许宗衡先生所说的“强势”应该是指政府在执行上要改进的方向。当年的香梅立交、滨海医院的选址所遭遇的“困境”以及一直以来在查处违章建筑上的“力度”上存在的不足就可见一斑。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一再推动并催促下,深圳正在进入一轮新的改革。刚刚颁布的《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也明确了深圳作为“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的定位,“科学发展、先行先试”八个字应该可以成为新时期深圳发展的“尚方宝剑”(如同当年中央文件给特区的“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八字方针)。深圳在改革上、在政府定位上是断然不会走回老路的,在深圳所确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示范市”的战略中,“民主法治”是要先行的。

行政改革,将拉开深圳新一轮改革大戏的序幕!

做体制上的“服务型政府”,做执行上的“强势政府”,这有什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