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与企业共命运,表现在诸多方面,其中之一,就是责权利的统一。在企业管理中,存在着责权利的供求关系。比如,在上下级之间,一般来说,上级是责权利的供方,下级是责权利的求方。理想的上下级关系是责权利的供求平衡。但现实中,上下级之间责权利的供求关系往往是失衡的,通常出现的状况往往是上级首先供给责任,而下级则首先要求权力与利益。上下级之间往往会相互抱怨:下级抱怨上级既不授权,又不给予充分的利益激励;上级则抱怨下级不能有效的承担责任。于是,就引发出一系列的问题:如放心与放权的关系,可靠与可用的关系,品德与才能的关系,等等。
实际上,管理中责权利供求关系的平衡,需要一种逆向思维。管理中不仅需要科学,更需要艺术。如果反过来,上级先供给权力与利益,而下级先要求责任,其结果必然会出乎所料,反而能实现责权利供求关系均衡。因为,没有不带责任的权力,也没有不含权力的责任。你要求责任,自然会有权力;你授予权力,自然也给予了责任。而利益是权力与责任的自然产物。如此,也就实现放心与放权、可靠与可用、德与才的统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