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实行个人银行存款账户“一人一号”制
左河水
正在召开的2009年的全国“两会”上,有代表提交了关于“对领导干部私人财产实行公示”的提案。这件国际普遍实行及中国社会普遍认同为反腐防腐的必行之事,其他许多代表们也表现了极大的热情,但结果却是石沉大海,明眼人都知道,这暂时是阻力很大的。那些提交和支持提案的人,目前只是中国权力阶层的弱势群体,是思想单纯的一厢情愿,关键在于能进入中央政治局研究并得到通过和决心支持。
其实,有些问题绕个弯,换个方式一样能达到目的,有时还简便易行,成效更好。笔者认为,面对中国目前官场腐败盛行,社会犯罪分子猖獗的状况,在领导干部私人财产实行公示困难的情况下,可先实行个人银行存款账户(含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个人活期储蓄账户、个人定期存款账户、个人通知存款账户等)“一人一号”制。这样,在很大程度上使反腐防腐及遏制各种犯罪的执法工作化繁为简,达到难以预料的效果。
个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是指私人储蓄、购国债和理财产品等款项在银行开立的存放款户头。这个户头由经办银行名称,存款种类、存款者性名及账号组成。目前,在我国的每个人,可以在全国各地的各家银行同时开立若干个存款账户,银行的这种管理办法问题很多,一方面,有的人存折(卡)多的连自己都记不清,密码多而易于混淆,密码简单而易于破译。一旦失窃或遗失,办理挂失都十分不便。有的老年人到银行去取款,往往由于过多的存款卡和密码混淆不清,带来了许多麻烦。同时,各银行都管理着停呆的死账户一大批,费功费力。实行个人银行存款账户 “一人一号”制,将成为实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
一、存款账户的重新设计
“一人一号”制,则是一个存款人,一生无论在多少家商业银行开多少户头,但仅用一个固定统一的存款账户的基本“数字号码” ,每一家商业银行由人民银行核定一个单独的“字母”作为“银行代号”(在a.b.c.d .e.f.g…中选用.),为该家银行所有分支机构统一使用而与其它银行相区别。“银行代号”列于“数字号码”之后。这样,不同的商业银行之间有了“字母代号”作区别,不同的“存款人”之间则有了“数字号码”作区别。全世界所有的银行营业机构是不会有机构名称重复的,更不会有银行营业机构“联行行号”重复的,使“一人一号”具有唯一、不可重复性。对于各家商业银行内部所属分支机构之间因资金管理及经济核算的需要,如何进行区别处理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或各家商业银行总行是很方便解决的,在此不必作研究。
对于各种不同“币种”(如:人民币、美元、欧元)的存款账户及存款卡,也可以采取设置2个字母的办法处理。每个币种使用2个字母,如:人民币:rm,
美元:my。在存款卡上,用在存款账户的“数字号码”的前面,更易于区分。
存款者保存的存款折(卡),应该统一由人民银行设计,各家银行可根据人民银行的统一要求制作使用,以确保在银行之间的通用性、使用操作的方便性和技术的可靠性。
存款账户中的“数字号码”,每人终生只有一个,建议采用无数字重叠、易于查证的身份证号码。开设账户时,要求存款人提供的身份证,必须能通过公安部们的网络查验证,取款时,也能查验身份证与存款账户(卡)的同一性。
在密码的设计上,为确保绝对性的安全,密码数字的位数应在10位数以上,最好其组成部分不仅含有阿拉伯数字,还含有字母,这样一些犯罪分子便难以破译,使存款人利益的安全得到保障。
二、“一人一号”制能发挥的作用
个人存款账户“一人一号”制,使司法部门在法律需要的条件下,
能及时、高效、准确地掌握核查对象的存款数量及其来龙去脉。个人存款账户“一人一号”以后,不管被查人在多少商业银行(包括境外银行在国内的)的分支机构开设了多少存款账户,由于其存款账户的账号(数字号码)是一致的,司法部门很方便利用银行的网络系统查阅被查人在全国各地各家银行的全部存款情况。尽管存款者为了隐匿或不便让他人得知自己的存款资金情况时,可能借用家人、亲戚朋友的身份证件和存款卡存放资金,但由于资金拥有者担心所带来的风险性,必使其借用的范围受到很大的限制,因此,司法部门也很容易在相对较小的范围内追查所转移的资金。所以,“一人一号”制的个人银行存款账户里的所有资金,一旦司法部门需要依法查封时,存款人无论存款种类多少,金额多大,是100万,还是100亿,都无一能逃脱被冻结的命运。一个人只要是违法犯罪,不管他有多少钱,一旦被司法部门追捕并被查封存款时,立刻如同一个身无分文的乞讨者,这将对执法工作带来极大的便利。
因此,实行个人银行存款账户的“一人一号”制,对于遏制腐败,控制犯罪,方便群众,提高银行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具有难以估量的作用。
(一)便于掌控违法犯罪资金。当今社会违法犯罪案件复杂多样,非法资金五花八门。一些犯罪分子利用目前银行在存款资金管理上的缺陷与漏洞,肆无忌惮地利用银行大量收存支取和转移非法资金。比如:走私、贩毒、赌博资金。目前,企业的公款资金,人民银行已实行了开户控制和存款账户的监督管理。当个人的存款也实行存款账户“一人一号”制以后,执法部门可以通过银行网络,快捷地追查到被执行人资金的数量及其来源和流向,这将为司法部门冻结、罚没犯罪分子的存款资金,发挥准确、快捷、高效的作用。任何犯罪分子一旦被追捕,其潜逃所需要的资金链即时便将断裂,对于司法部门的执法办案工作十分有利。同时,又可成为一个立案办案的信息隧道和可靠的证据来源。
(二)方便遏制、查办贪污腐败。在银行账户实行“一人一号”制的情况下,腐败分子隐藏资金的风险和难度必然增大,或者说其资金的数额易于暴露和查处。因为其资金在唯一的账号里可查到全部的数额和动态的记录,其转移的去向也无法隐藏。犯罪人若将资金存入其亲属名下,其亲属来源不明的巨额资金也易被怀疑、发现和追查。若将资金转向境外,同样会留下银行集中的记录,司法部门也易于追踪,对于冻结、取证、立案、办案工作十分有利。
“一人一号”制对行贿的人来说也有一种制约。行贿人支取资金和受贿人存放资金的这一流动动态更方便地被侦破发现,并成为一定条件下的审判证据。
特别是,还能有效地遏制存款卡满天飞的现象继续下去。实行“一人一号”制以后,个人存款卡会逐步成为个人唯一的现金户口卡,使目前社会上那种以发送存款卡的方式瓜分国有资金、滥发福利、行贿受贿的现象得到遏制。
(三)有助于清算私人的债权债务。目前我国社会中人之间的信誉度不高,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银行之间、私人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清理工作难度很大,有钱而欠账躲债的现象较多。实行银行存款账户“一人一号”甚至“一人一卡”以后,使一部分人一边花天酒地,一边欠账不还的社会丑陋现象受到很大的限制,必将为人们追清债权创造很有利的条件。
(四)利于提高个人存款的安全度。在个人银行存款账户“一人一号”的条件下,犯罪分子偷盗、诈骗、冒领冒取个人存款资金的操作难度更大。另外,这种办法还给银行的联行清算带来了便利,也使人们“一人一卡”走天下的愿望能更早、更顺利地实现。
实行个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一人一号”制,当前的最大作用在于腐败问题,当前的最大难度也是腐败问题。但愿这一办法能尽早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