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特岗教师 财政设专项资金开工资


  特岗教师是个好的政策,

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

下述事情整理与互联网!

07年7月大学毕业后,响应国家的号召,我毅然选择了特设岗位教师这个职业,满怀激情的来到了广西的一个远离城市的乡镇初级中学,开始了我的教师生涯。

   本来西部的经济就不发达,来这里条件艰苦我们是心里有底的,所以也没有什么奢望。然而令人失望的是,我们来到这里不但没有得到重视,反而要受到地方的压榨。

   来的时候我们和教育局签定了一份合同,上面明确说学校要提供住房。因为学校住房紧张,学校就在外面租了房子给我们住,离学校有两个多公里远,每天都要来来回回辛苦就不说了,学校竟然想要我们自己出房租,我们提出疑义,校长竟然说合同只说提供住宿,如果想要学校提供住房,我们也可以在学校腾空两间房间就安排完你们(我们共九个特岗教师)。

   刚毕业出来,我们这里有很多老师是远离家乡来到这里的,第一个月(9月)没有发工资,我们觉得可能是中央资金还没发下来,另外也可能是手续还没办通,也表示理解。生活用钱紧张,我们就向同学朋友借,度过这暂时的困难。到了10月份,又没发,我们打电话去教育厅,原来9月份和10月份的工资早就拨下来了。后来地方教育局又说11月份一定发。但是现在到月底了,很快就到12月了,前两天问我们的会计是不是我们的工资该发了?会计说:“不知道,上面还没叫我教你们的材料上去”。呜呼哀哉!现在又听他们说要12月才发了。以为只是我们这个地方这样,网上一查,许多网友的反映,才发现特岗教师的命运都是差不多的。外界都认为特岗教师是一年一万五,可是事实是很多地方有这个数的一半都不错了。我们也不知道到底我们的工资怎么算,后来看到网上有这样的问答:

  “问题:2006年国家实施特岗教师政策,承诺年薪1.5万,但真正到教师手上的是否是这样,谁来对国家这个政策负责?是否中间环节出了问题?1.5万平均每个月应该是1200多点,但为什么只有700?谁来关注教师的待遇?

  答复:2006年5月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启动实施“特岗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规定:

  “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年1.5万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1.5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

  按政策规定,1.5万元不是实发到人的工资标准,是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结算标准。实际上,“特岗教师”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这是我从国家教育部网站上看到的消息。我们是06年的特岗教师,为什么就不能享受与当地公办教师一样的工资待遇。我们曾经去教育局问过,他们说是“特岗教师”是来特殊服务的,不是来特殊享受的,我不知道我们得与他们一样的工资是什么特殊的享受,如果说是我们所做的工作数量没有他们多,那我们也就算了,可是恰恰相反,当地教师所做的事情就比我们少,而我们的工资还比他们少,最可恨的是,他们还要笑话我们。不知道省里有什么解释和说明。期待您的答复。

  关于此问题答复如下:(答复时间:2007-9-17)

  您好!由于我们政务服务平台主要是回答群众政务类的咨询问题,建议您将情况直接反映到我们网站的“省长信箱”栏目,由省信访局按照信访渠道为您处理 ”

   我不理解上面的答复,要是真是这样,为什么不说明白一点,只要说和当地公办教师一样待遇不就行了么?为什么要如此玩弄文字游戏?以前看宣传的时候很多报道都直说年薪一万五,我们去应聘的时候,教育局的人也这么说,等工作后才发现是另一种说法。

   多次给教育厅反映了我们没得工资的情况情况,可是一点用都没有。我又想起了文革的时候知青下乡的历史。感觉自己现在也有那么一点点那种味道。

   国家出台特岗教师的政策是为了什么?这样能留住人才么?其实这反映了中国教育黑暗的一面。拖欠教师工资,这是来这之前我们想多没有想过的。人或许总是经历了才懂得!

   特岗教师,中国教育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