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大师文怀沙的“倒掉”


也谈大师文怀沙的“倒掉”

春节前在京湘籍人士“内部”聚会上的文怀沙

 

【陈明远按语】因为眼疾治疗,医生好心劝告我等痊愈以后再上网。我托付学生们选些文章,代管陈明远博客。但学生说:过去因他们缺乏经验、不懂人情世故,在网上得罪了人,结果引来对于“陈老师”的误解、责备甚至谩骂,心存惭愧,不敢再造次行事啦!我说没有关系,对事不对人就好,对社会公众有益就是!种地插秧,难免踩一脚粪肥、沾一身污泥,何况在这大酱缸般的文化界呢?再说,要驱鬼同时必驱除自己身上附着的鬼,要治传染病同时治疗自身感染的坏毛病!何必顾虑重重呢?还不就是“人言可畏”、害怕挨骂、恐惧报复吗?……“抗非典”时期,若没有一些白衣天使不惜生命的代价挺身而出,哪能遏制可怕的流行病呢?陈明远老师老则老矣,还不甘老,还自许年轻力壮60岁就当20岁过(参看《生命从四十开始》一诗)来日方长呢!——只愿以身相许,为沉默的一群做喉舌,为将来的希望做人梯。陈某人乐意担负这个责任。过去挂铁牌关牛棚进大牢都没有害怕过,如今受几声辱骂又算得了什么呢?牢记:对事不对人,对事不对人啊!只是必须保障陈明远的话语权最要紧。任离合悲欢、不动声色,嬉笑怒骂、皆为文章。上补青天、下填沧海,裂骨焚身自要强。遂此愿,亦不枉平生,非梦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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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远博客文摘版编者按】古往今来我们中国社会的习惯势力,就是所谓“一窝蜂”、“一哄而上”、“一边倒”,缺乏理性实证的发掘探讨真相的过程,而是以道德的名义、或者以革命的名义、以正义的名义等等,一边倒。在这个基础上,“舆论一律”“运动群众”“话语霸权”层出不穷,这是一个世纪以前鲁迅等先贤所痛心疾首的民族性的一种表现。投票习惯于“百分之九十五”至少“十个指头比一个指头”,论战的结论往往预设,竞争的收场往往内定。

陈明远博客认为—— 一切结论应该产生于发掘真相的结尾而不是开头,有多少证据说多少话,证据不足则可存疑、求同存异,任何共识都要经过尽可能深入全面的负责任的研讨,而不能靠先入之见。因此,陈明远博客努力办成“群言堂”而不是“一言堂”,以发掘真相、避免主观片面性、探讨客观真理为己任;识别巧言令色的浑水摸鱼、抵制浮夸横蛮的话语霸权,坚决主张“保护少数的言论自由”,因为:有的时候、有的场合(不是一切时候一切场合)真理、或真相(哪怕是部分的真相和真理)可能恰恰在少数人的手里!偏信则暗、兼听则明。所以,本文摘版推荐 天地梁心 博文如下,仅供网友们参考。谢谢大家!

 

 大师文怀沙的“倒掉”,速度之迅猛,足令人惊诧。哪里谈得上是什么论战,光看各大网站醉心鼓捣的“民调”数据就知道,完完全全是一场充溢着杀戮之气的讨伐。一边,是理直气壮、铺天盖地的征讨;另一边,文怀沙弟子给师傅提供的“辩护”疲软无力,胡话通篇,倒像在挖自家阵营墙脚。目睹这场声势浩大的“倒文”运动,笔者不禁联想起当年鲁迅与徐志摩、李四光“混斗”时的一段撒气文字——“倘有戴着假面,以导师自居的,就得叫他除下来,否则,便将他撕下来,互相撕下来。撕得鲜血淋漓,臭架子打得粉碎,然后可以谈后话。”(引自《华盖集续篇·我还不能“带住”》一文)。现今,该是就“倒文运动”谈“后话”的时候了。

从互联网普及开始,它的一个伟大功绩在于,信息传播的高效率被发挥到极致。依托于网络的话语空间里,吸引眼球的“发现”和“结论”主宰一切;在海量信息的轮番轰炸下,人们消费观点,消费奇闻,消费一起又一起煞有介事的“事件”,已经少有求证的功夫和耐心。这样一来,当这些“事件”每每被冠以各种耸人听闻的名目(如“国学大师原是老淫棍”、“美学教授的‘屁眼门’”之类)登场时,一些本来存在探讨空间的话题便迅速被铺天盖地的网民“跟进”。而一旦“不沉默的大多数”产生情绪上的共鸣,某种倾向性的论断就很容易达成。这些论断,哪怕事后看来流于武断和偏狭,也会由于传播效果的深入人心而变得牢不可摧。就文怀沙事件本身而言,“大师”声名狼藉的残局已然无可挽回——某报文章曾打出标题曰“宜将剩勇追穷寇”——而且从目前的舆论态势看,几乎没有“平反”的可能。可以预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被撕掉假面的文大师将和“艳照门”、“屁眼门”的主人公一道,沦为真假道学家们所不齿的笑柄。

这桩了而未结的公案,本不应是这样一边倒的局势。文怀沙其人其行,或许没有不堪到人们想象的程度。这样的情形显然归功于网络民意的导引。可以肯定,许多人通过网络对事件表态之前断然不识文怀沙为何方神圣。那么,他们出离愤怒的根由,又是否完全立得住脚呢?有必要申明的是,笔者并没有在这里为文怀沙辩护的意思,只是就事论事,谈谈一些不应就此“带住”的问题。

李辉在发难的文章中历数了文怀沙的三大罪状,此处一一道来。其一,文怀沙年龄几何?李辉断定文出生于1921年前后,主要证据来自人民文学出版社以及国家话剧院的存档纪录。李辉认为:文怀沙改年龄的做法,是为了倚老卖老、给自己增添光环,否则“章太炎弟子”一说和许多头衔都无法成立。客观地讲,依据单位花名册上的记载料定当事人篡改了出生年龄,个中逻辑不免有些牵强。长期从事“20世纪文化人生活”课题研究的学者陈明远援引了钱锺书、吴祖光、卞之琳、艾青、林北丽等人及其家属的说法或,通过考证分析,认为文怀沙自称生于1910年并没有造假。(参见《南方人物周刊》2009年3月刊)此外,文怀沙之子关于其父为了和对象更加“般配”将自己年龄有意改小的说法(文怀沙妻子出生于1921年),放在当时的社会风气下来理解,基本上能说得过去。

其二,文怀沙因何入狱?李辉的说法是:“自五十年代起冒充文化部顾问,称与周恩来、陈毅很熟,与毛主席谈过话,以此猥亵、奸污妇女十余人。”后长期在天津茶淀农场劳教,直至1980年4月解除劳教。此说若成立,便与文怀沙自述的因做藏锋诗冒犯江青而获罪之说大相径庭。有意味的是,文怀沙在回应中单单略过了这一项质疑,是回避?是默许?还是无可奉告?文怀沙好色风流,众人皆知。开口闭口谈漂亮女人,是他一贯的德性,他也一直引此以为豪壮。文某人每每以高调的风流形象示人,我以为,也是一种刻意为之的处世策略。在中国的文化环境里,所谓“至情至性”的名士,常被形容为有超然放达的“魏晋风度”,不但少有人诟病,反而格外受人尊崇。自称独爱“苍生”与“美人”的文怀沙之所以暴得巨名,不单靠一顶“国学大师”的冠冕,其毫不掩饰的风流恐怕也赚回了不少印象分。成也风流,败也风流。对大多数看客来说,也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印象,“奸污妇女十余人”的说法便显得顺理成章了。文人(尤其是有大才的文人)风流,自古以来被看作是天经地义。但对于一个冒充大师的骗子荒淫无耻的行径,孰可忍之?这么一来,网友们的出离愤怒便可以理解了。

事实上,很多历史细节我们迄今无法确知。即算李辉的说法属实,文怀沙获罪的具体案件又是哪一桩?“奸污”和“强奸”有什么区别?是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在当时,“诈骗、流氓罪”如何界定?即使不是反对江青这样高尚的罪名,文怀沙蒙受长达十数年的漫长牢狱之灾,是不是完全没有政治原因?……那个酷烈年代特殊的伦理价值观和社会境况,不得不让人有上述疑问。而在这些问题没有被拎清之前,盖棺定论似乎为时过早。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清算一个老人半个世纪以前的道德旧账,似乎有那么一些不近人情。他为此付出的代价不可谓不惨痛,过去有罪,也已经赎了。用何三畏先生的话来说:“被‘劳教’这种于宪法无据的刑法惩罚十多年,用今天的人文观点来看,是不是值得为这位老人当年的命运报以一声叹息呢?”

最后一个问题是,究竟是谁炮制了“大师”?在文怀沙顶着的“国学大师、红学家、书画家、金石家、中医学家、新中国楚辞研究第一人,学界著名的文化明星”一连串头衔里,“文化明星”一项凑合,其他恐怕都该划归“假冒伪劣”。一个学人在私生活上还可以玩一玩“躲躲猫”,追究起来终归困难,但学术经历和存世的著述是半点都含糊不得的。据文怀沙自我介绍,其代表作长的有大部头的“四部文明”,短的有所谓“文子三十三字箴言”。对此,许多学界中人已进行过品判,此处偶举两例。李辉写道:“学界知其底数的人则都明白,文的楚辞学问至多可抵一名中学教员。”曾炮轰于丹的徐晋如更是毫不客气地发问:“不要说传世著作,哪怕是具有最低限度的学术水平的著作、论文都没有!这样的人能够被称为‘国学大师’吗?难道就凭他活得长?就凭他飘胸的银髯?”话虽刻薄,但也多少代表了一些学人对文怀沙学术水平的态度。

令人迷惑的是:这样一个在学术上几无建树的人,凭什么就被活生生供上了“大师”的神龛?是的,凭什么呢?首先,我们来看一看文怀沙的为人。此公当然不是什么安分守己的主儿,慕虚荣,爱出风头,好逞能,说大话,迷恋有光环的生活。这些作派,和人们想象中一味端正严肃的大师形象实在有一些分歧。可这个没遮拦的“大师”也有另外一面。文怀沙也并非全无自知之明的。据说,他曾多次当众称“我不是国学大师”——“这跟雀巢咖啡似的,虽然有名,但不一定是最好的咖啡。”回应书里“自揆平生碌碌,泰半荒度”的说法,不管是不是客套,多少能看出他并未消泯的几分敬畏心。可见“大师”的帽子并不是他自个儿封的。而在我看来,自立牌坊与安然受之二者毕竟有着不小的差异。

撇开当事人的道德瑕疵不表,成就“大师”盛名的,乃是这个文化商品年代价值迷乱的供求逻辑。跟风的媒体及其“标题党”、附庸风雅的地方官、劣质文化商品兜售商,还有黑压压一大群没有分辨能力的追星“粉丝”……说到底,他们才是幕后操手,是制造“大师”的同谋。“大师”的出现,一方面填充了新的文化偶像的缺位(中国人向来喜欢寻那挂着金字招牌的“导师”),为偶发思古之幽情的人们找到了精神寄托;另一方面,“大师”的名号一旦成为“品牌”,便可纳入市场交易机制,在文化商人那里成为利润增殖的筹码。据报道,文怀沙之子“待一切都明晰了”,打算状告李辉和《北京晚报》,索赔金额高达1个亿;对此,文怀沙那位不济的崔姓弟子提供的解释倒是相当坦诚,“李辉的质疑严重破坏了文老的国际声誉,严重影响到文老的经济利益,一直以来文老的书、字卖得挺好。”这番言说,岂非告示此地无银?如此而已。

近来,包括钱理群在内的一些知名学者陆续站出来,义正辞严地指出文怀沙“并无突出学术成就”、“称不上是国学大师”云云。此举是“反应过度”的表现,未免抬举这位“大师”了;须知,最高的轻蔑是连眼珠子也不用转过去的。文怀沙的影响从来无关学界。再说,对于书斋外的“江湖”,书生们几声不平之鸣又何用之有?只要上述供求链没有断裂,只要虚造的偶像依然能生成利益,能慰藉许多人的精神虚空,倒掉一个文怀沙,一个又一个朱怀沙、马怀沙还将站起来。这是确凿无疑的。

所谓“倒文运动”,最耐人寻味的是民众排山倒海般的道德义愤。几乎所有人都高举杀威棒,恨不得将一个年龄大于等于90的老人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脚;所有人都欣喜地发现,自己居然也可以为诚信(年龄不造假、不假冒大师)和忠贞(不奸污多名妇女)代言,便有了十足的底气,厉声怒喝:“为老不尊的骗子,胡子蓄长些就可以蒙人了么?去,向人民交代你的罪行罢!”交代不交代,是当事人的自由,外人置喙从来是徒然。近些年,凡涉及敏感些的所谓“历史问题”,大师们比较一致的做法是:要么七拐八弯语焉不详、要么理直气壮拒绝回应;总之,淡的咸的挠痒的吊胃口的都“可以有”,只有真相这个玩艺嘛——那是“真没有”。问题是:不说就代表没有?当然不会。说了呢?莫非就句句坐实?当然更不是。文老先生长达200余字、巫山云雨般的亲笔回应便是明证。

话又说回来,上升为集群行为的道德讨伐多少有可疑的成分。从来没有什么凌驾于历史和时代之上的“永恒道德”。道德作为批判的武器,放在不同环境下是不太靠得住的。而且,诉诸良知的道德属于自律的范畴(而不是他律),更大意义上是一种自省的力量。所以,道德批判不应该成为一种“单边主义”行为,在以道德为旗一味谴责文怀沙们的同时,我们更有必要审视的,是自己的言行,以及内心。就像徐志摩回应鲁迅的怒骂时所说——“鬼是可怕的;他不仅附在你敌人的身上,那是你瞅得见的,他也附在你自己的身上,这你往往看不到。要打鬼的话,你就得连你自己身上的一起打了去,才是公平”。而鲁迅的伟大之处恰恰在于,他的“打鬼”,的确是连同自己、连同全部中国人的躯干和灵魂也一起打了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