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C 改名,取规范汉字为名
——中国首例公民姓名权案二审结束
3月26日,中国首例公民讨要姓名权案在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庭审从下午三点开始,直至晚七点,双方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撤销上诉请求,赵C改名,以规范汉字另取名。公安机关免费为赵C办理改名手续,并协助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赵C案颇受社会关注,国内多家媒体采访。庭审双方争议焦点是月湖公安分局拒绝为赵C以现在的姓名换发二代身份证是否有法律依据。双方进行激烈争辩。
有趣的是,赵C的代理人、赵C的父亲赵志荣在庭审时两次对赵C使用“我的小孩”的称谓。法官不得不两次提醒:在法庭上,应以赵C的代理人身份说话。法官及赵志荣对赵C的C,念英文字母C的发音。这却成为月湖公安分局代理人,证明赵C的C就是英文字母的证据。
庭审到晚六点,法庭暂时休庭。合议庭进行合议,并组织双方和解。晚七点,双方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撤销上诉请求,赵C改名,取规范汉字名。公安机关免费为赵C办理改名手续,并协助办理其它相关手续。合议庭准许月湖公安分局撤诉请求,并撤销一审法院判决。诉讼费50元减半收取,由月湖公安分局承担。
双方在进行调解时,月湖公安分局主动提出对赵C进行补偿,但赵C的父亲赵志荣表示放弃。
(来源:根据《信息日报》报道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