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有关浙江大学学术造假的事件,如今经过中国工程院的调查,结论出来了:论文剽窃一事情况属实,李连达院士的署名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擅自署上去的,他对这一剽窃事件负有疏于管理、教育不力、监管督查不严的责任。
看来真是“冤枉”了这位院士了,人家根本就“不知情”,是“被擅自署上去”的。这位博士后也太不像话了,怎么连个招呼都不打就把导师的大名给署上去了,而且署了那么多。不过,话说回来,在没有被揭露为剽窃的时候,这些可以说都是这位院士大人的学术研究成果哟。依敝人愚见,中国工程院应该本着对学位院士负责的态度,把他的那些所有的成果都好好的检查一下,说不定还有他以前的什么博士、博士后,甚至硕士之类的人,打着院士的旗号,在院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署上院士的大名的也未可知。
记忆中曾经有人对万国的老总管金生判刑有过一句评语:管金生轮起斧子砍人,却判了个随地吐痰。
这或许是又一个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