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不能只是搭积木
2009/4/7上海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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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国资委拟成立新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但该报道中却始终将该公司叙述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也许具体怎么实施,尚无确定方向,所以报道无法肯定。
因为叫中心,完全是行政框架范围内的资产或产权池,按照官办的方式运行;无非是国资委内部调整,把由A司管的东西,放到新成立的一个叫中心的B司去管理。而后者则是独立运行的公司,虽然还是官的,但却不论多大的官,《企业法》也要遵循,工商局注册登记程序是要履行的。
报道又说国资委已拟订成立的文件,不过具体事宜尚要征求财政部意见,待与财政部会签后上报国务院。这看来就更家像一家新公司,而不能叫做什么管理中心了。假如是中心,国资委内部设立机构的文件,并不需要财政部同意;但要新成立公司,则肯定要征求财政部意见。
因为国有企业的预算和上缴红利,都是财政部的管辖范围。国资委虽然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是个行政管家,而不是帐房先生,国资委并不能财务预算和收取红利,无此权限,新成立公司当然需要财政部表态。
我们必须站在新成立一家公司的角度,来判断这个被报道称为国资管理的新模式。据悉国资委首先要装入这个公司的,是央企排名80或100名之外的、规模较小、经营业绩不好、资产负债率高、不涉及国计民生的15家央企。
这和今年三月初媒体报道,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士证实的,筹建一家新的资产管理公司,以运作和管理央企高达十几万亿元非金融性国有资产资产的说法,小了很多。
当时媒体广泛叙述、被喻为“中投II号”的资产管理公司,范围比这大多了,旨在提高国有资产运营质量,谨防行政干预。凡是国有企业需要改革的路径,没有不涉及的。
怎么才过了一个月就有新的变化了呢?其中原由不得而知。但国资委从2003年成立6年来,理论上作为国务院的直属特设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授权监管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但实际上却经常处于官商不分。
而且说官有时大不过自己要监管的企业。比如中石油、中石化,官就不比同是正部级国资委小。大家在国务院开会讨论公司业务,是平起平做的。要说到纯粹商业运转,就更无法做到——这还不是国资委是政府机构的原因。还拿中石油中石化来做例子,它们最大的经营内容:销售成品油,管家国资委说了不算,公司自己也说了不算,要发改委说了算。
一句话,国资委成立六年,到目前为止,它的性质都很像是在过渡,说的好听点像是摸索路子。
对照国资委成立第一年后,即2004年主任李荣融答《人民日报》的总结来看,六年来的进展并不乐观。
当年他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说,国资委成立一年来,在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起步工作上,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主要做了以下三件事情:一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二做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三推进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工作。
后两点先不评价,一说这个容易引起情绪的渲染,不容易分析财务和经营问题,而常常吵到道德层面,看不清楚国资委管理国有企业的弊端。
就说这第一件事情: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众所周知,改制是改了很多次,也改了很多企业。结果是该上市的都上市了,不该上的、不能上的,也都想方设法上了。现在剩下的央企不能上的,不好上的,还没来得及上的并不多。但如此国有产权的转让就规范了吗?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就颁布了,但今年才出台了两个完全不同的细则,推进所谓央企的整合和重组。3月16日发布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征求意见稿)》,把产权交易完全由政府机构垄断起来,无端设置了凭空而来的门槛,对参与交易的投资人和投资机构,横划了一个会员通过制的屏障。
2月24日又印发了《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最是能够反映这次不知道在国资委心目中,该叫公司好,还是叫中心好的两重犹豫了。因为天下不可能有无偿转让的产权,行政手段的划拨,也至少要有征求意见的行政成本。
这次国资委先行将15家排名靠后、不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小央企划拨到这个中心。但据报道这15家日子不怎么好过的企业,只有2家同意。国资委是否应该想一想,目前管理企业,对企业产权的处理办法有重大欠缺?
任何一个央企的发展都自己的轨迹,都形成了自己的利益范围。利益这个问题,如果不考虑怎么怎么分配的话(这是另外的话题),那它的价值怎么定价,怎么交易,政府并不能一手遮天。当然政府应该规范,但要建立在尊重市场平等、公开交易的基础上的。如果不管三七二十一,先都搞到自己的名下,然后再搞改制和转让,肯定做不好,也未必做的了。
央企涉及到的不同经营种类那么多,行业之间既复杂,又不相干,搭积木一样地都放到一个中心,或者一个公司里,并不是以财务为纽带,也谈不上代表国家出资人的职责。
现在国资委成立商业公司来管理央企,方向当然是好的。符合《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精神,这个法将于5月1日后执行,也许国有企业运行是财务权益管理,还是行政手段管理,将到一个分水岭。
但财务权益管理的时代降临,也要谨防官商不分的阴魂不散。因为那是要求极高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把不相干的企业按照官长意志划来转去,不考虑市场交易成本和收益的拼积木,是不能称为多元化经营的。
也许行政是行政,企业归企业的时代,最好的路径就是国资委退出,至少国资委的权限里,没有产权交易的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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