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光来新解《道德经》六十五


 

原文
  古之善为道者  非以明民  将以愚之
  民之难治  以其智多  故以智治国  国之贼    不以智治国  国之福
  知此两者亦稽式  常知稽式  是谓玄德  玄德深矣  远矣  与物反矣  然后乃至大顺
译文
自古善于行道的人,不是以聪明去教化民众,而是将以愚朴教之。
  民众之所以难治理,就是因为智巧太多。故以智术治国,是国家的祸害;不以智术治国,是国家的福份。
  要知道此两者是国家兴衰的模式。常知道这两个治国模式(智术治国国衰,不以智术治国国兴),就是所谓玄德(道所要求的德)。玄德意义深刻啊、长远啊,与奇物制造使用智术相反啊(不用智术),然后就能达到天下大顺。
点注
老子此篇阐发了国家管理者又一德行——不用智术治国。
  历来有人认为老子主张愚民政策。此篇关键在于“明”和“愚”
两字的理解。从字面看,不能简单地否定老子的“愚”民思想,但老子的“愚”民不是愚昧的愚,而是愚朴的愚,这可是老子的一贯思想。
  历来评论包括某些权威评家,认为老子反对文化、反对智慧,其实这也是个冤案。此篇老子所说“民之难治,以其智多”,这是反对民众运用智慧寻衅滋事,老子又说“故以智治国,国之贼”,这是反对政客运用智慧玩弄权术。前面第十八篇老子曾说“智慧出,有大伪”,第十九篇曾说“绝圣弃智,民利百倍”,这都是反对运用智慧来制造仁义等等大伪。其实老子并不一概反对智慧,例如第三十三篇老子就曾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可见老子认为,能够认识别人,这就是有智慧。这就是说,老子所反对的是智慧的错误运用,而不反对智慧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