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辱观百题问答》
15、价值观与荣辱观有什么关系?
【答】价值观与荣辱观的关系好比主干与枝叶的关系。价值观是由世界观、人生观决定的,它直接作用并影响着人的荣辱观。比如在同一环境,有的人对地位看得很重,有人则看得较轻而注重工作成就,这就是因为价值观不同所致。自己认为“值”的东西,得到了就会感到高兴,以此为荣;得不到就会沮丧,以此为耻。荣辱的问题实质就是用什么“价值尺子”来衡量的问题。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的首先是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评价一个人的标准,不仅在于他是否得到社会的尊重和满足,更重要的是看他是否把自己的活动汇入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洪流之中,看他对历史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的事业尽了什么责任,做了什么贡献。荣辱观是对人的外在行为所进行的一种道德评价,它通过社会舆论的力量,用光荣和耻辱的概念来表明支持什么,反对什么;称颂什么,贬低什么,实质上是反映善恶价值的一种形式。
16、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什么必须言行一致?
【答】社会主义荣辱观既是我们明辨是非的一把“尺子”,更是我们行动的指南。“八个为荣、八个为耻”当中的任何一条,都要靠行动实践,光说不行,重要的是行动。我们可以用这把“尺子”来评价别人,更重要的是也要评价和鞭策自己,不能“手电筒照人”,光照别人不照自己。我们的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各种价值观并存,事实上存在不同的荣辱观。言行一致,知行合一就是坚决反对说一套,做一套。“为荣”的事,要身体力行地做,坚决地做,不怕别人说闲话;“为耻”的事不仅自己不做,还要坚决抵制,坚决反对,哪怕自己“吃亏”,也不能不顾廉耻。那些在公开场合说一套,做起来又是一套的人,是社会风气的败坏者。因此,言行一致是良好社会风气的根基,也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要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哪怕有些要求一时达不到,也要从言行一致开始,通过坚韧的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境界。
17、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什么必须正确处理义与利的关系?
【答】这里说的义与利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对范畴。“义”就是道德、道义,“利”就是利益、功利。道德源于社会的经济关系,利益则是经济关系的集中体现,道德与利益的关系就是义与利的关系。正确处理义与利的关系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础。“先义后利,存荣去辱”是我国传统荣辱观的主流。孔子提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主张“重义轻利”。荀子主张“荣辱之大分,安危利害之常体;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以马克思主义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义与利是辩证的统一。义是社会意识形式,利是客观存在的物质现象。道德作为社会意识,不仅在利益基础上产生,而且还随着利益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同时道德对利益又有着巨大的反作用,对利益的增长、分配进行调节、制约和指导。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义”的内容包括社会主义的政治、法律和道德;“利””的内容包括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社会主义的“义”是通过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的正确调节和处理得以体现的;社会主义的“利”,只有在政治、法律和道德的指导和制约下才能得到保证。义与利互为目的和手段,只讲义不讲利,只能是虚伪的道德说教;只讲利不讲义,就会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最后身败名裂。实践证明,任何社会都不能没有道德,没有荣辱,即使是以“求利”为行为方针的经济领域和经济活动,也不能不讲道义;如果“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必将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既要防止重义轻利的“空头道义论”;也要防止重利轻义、见利忘义,“一切向钱看”的庸俗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