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的作风问题已经由来已久,各级部门、各级政府也曾经采用过多种方式方法,而且是软硬皆有,然而,我们的一些地方(部门)机关干部的作风问题却一直不见有根本性的改善,似乎早就已经练就了一副金刚不坏之身。
究其原因,可能还是有法不依所造成的恶果。君不见,许多那些给国家、给百姓造成那么多危害、甚至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官员都能易地为官,或者暂时性的撤职,隔个几个月、或者一年半载的照样官复原职(甚至还有提升的)。既然他们都能如此,那么上班迟到一会儿、或者打个牌、喝点酒又算得了什么呢?
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务员的要求说得明明白白,可是谁见了认真执行的呢?说老实话,像江苏宿迁这样的搞什么暗访,简直就是个笑话、甚至可以说是闹剧。不会起到什么真正的效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