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贵大不强奸,邓玉娇就杀人


邓贵大不强奸,邓玉娇就杀人
陈永苗


看了5月18日《巴东县公安局通报“5.10”案件情况》,我不禁很佩服巴东县公安局“乾坤大挪移”,应到了头顶生蟾,脚地流脓的第十三层最高境界。玉娇龙的案子,一开始巴东县公安局就直奔这个目的:那就是否定强奸,一旦否定了强奸,那么邓玉娇就不可能是正当防卫了,要么防卫过当,要么故意杀人,如此另外两个强奸犯就逍遥法外了。
所以这盘围棋,天王山就在于邓贵大等三人是不是强奸,如果强奸,则邓玉娇正当防卫成立,无罪开释,如果有办法抹掉强奸的事实,那么邓贵大等三人就是受害者。正所谓邓贵大不强奸,邓玉娇就杀人。 我一场后悔指出这个关键。很显然,巴东县公安局舞文弄墨,贪污了这个事实。刀笔吏杀人不见血。
如果邓玉娇不在休息室,而如最新通报所言,在所谓的水疗区,那么邓玉娇即使二次拒绝、两次反抗,都不能说明邓贵大三人违背邓玉娇意志,强行要发生性关系。邓贵大三人要的不过是,“异性洗浴服务”。这么说来,即使邓玉娇认为邓贵大三人要强奸,那也是错觉。因此邓贵大三人不过是在谈判过程中,遭遇邓玉娇抑郁症发作而引发的袭击。
修脚刀变为水果刀,休息室变为水疗区,特殊服务变为异性洗浴服务。巴东县公安局通报前后两个版本自相矛盾,如此决定案情的三个关键点,前后矛盾。如果后一个版本被巴东县公安局当作属实,那前一版本是同一个单位出来的,那么自打嘴巴响彻全球。如果前一版本被巴东县公安局当作属实,那么后一个版本意欲何为?
要保卫玉娇龙,只有紧紧抓住强奸罪,玉娇龙在命运和前途在于此,而巴东县公安局翻云覆雨本领也在于此。那么只要全民皆知的特殊服务,是性服务,那么强奸罪就成立。我呼吁网民们和性社会学研究者,对这个问题作出发言。避免被翻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