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贵大的强奸会在那里发生


邓贵大的强奸会在那里发生
陈永苗


为什么是三官人轮奸

三官人同时在场。一开始是黄德贵要特殊服务,然后邓贵大两次压倒摁住邓玉娇在沙发上,用一大叠

钱砸邓玉娇头,而不是一百两百,用一大叠钱并且砸,说明邓贵大必须付出极大的价格,并且要强迫邓玉

娇同意三个人一起玩。 三官人则与“行规”不同,冲进去就直言“特殊服务”。所以才拿出绝对不会是

区区几张的百元红币、而是“一沓”。一沓人民币的含意,说白了要四人淫乱。
后面的两次按住,与砸钱一样,是要求特殊的特殊服务—三男一女。因此这超越了平常特殊服务的范

畴,所以邓贵大必须一用巨款,二用强力才能迫使邓玉娇同意。
即使特殊服务可以是性服务,也可以是异性洗浴服务(其实也包含性服务),进入该场所的人一般只

会提特殊服务而不会说要异性洗浴服务,只是彼此心照不宣。但无论是怎样的特殊服务,在明知道邓玉娇

只是KTV包房的服务人员后,仍强迫其提供服务,这就不能不怀疑邓贵大一方的动机。KTV包房的服务人难

道比专门从事洗浴服务的人对邓贵大一方的服务更好吗?显然,邓贵大要刻意对邓玉娇下手,要鲜货。
这是邓贵大等三官人心中心有灵犀的。如果邓贵大等三人要各自特殊服务,那么他们就会各自找人,

或者找来领班帮忙找三个女孩。邓贵大等三官人为了刺激,特意一定要邓玉娇,即使邓玉娇以ktv包厢服

务员,不提供特殊服务为由拒绝,所以邓贵大等三人,才会纠缠不清。才有此后的各幕演出。
很显然是要三个官人玩一个女孩的。所以邓玉娇才说,他们是畜牲。如果光是邓贵大一个人,那么在娱

乐场所发生的事情,那么就不会激起邓玉娇如此强烈心理反应。在娱乐场所发生的,邓贵大等三人酒后形

成三男一女淫乱的共同意图,是如同梦幻城靡靡灯光那样暧昧,但在遭遇邓玉娇拒绝之后,就变为清晰起

来。

没有犯罪中止的任何证据
三官人是酒后作案。由于两次压倒摁住,那就完全可能有第三次,第四次,看不出来有犯罪中止的

可能。即使三官员让邓玉娇站起来,再拿起武器,也同样是正当防卫。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三官人,有犯罪

中止的意思表示,例如面对邓玉娇的武器,说我们不敢了,你把刀放下。三官人也没有看到刀具,拔腿就

跑,或者其他屈服放弃的举动。
即使按照巴东警方最巧言令色的通报最新版本,把压倒摁住当作推坐。那么推坐下去之后,暴力并没

有消失,邓贵大等三官人还是在邓玉娇面前。违背邓玉娇意志,要强行发生性关系的因素都没有消失。
所以必须认定轮奸行为会继续进行中,没有那把修脚刀反击,是不会中止的。只要轮奸或者强奸可以

坐实,邓玉娇正当防卫就在此过程中推衍出来的故意伤害说法,或者故意杀人说法,都属于胡

思乱想,不懂刑法法理的肤浅之说。
即使黄德贵是过来阻止邓玉娇的正当防卫,而被刺伤,且不说邓玉娇刺伤黄德贵是出于本能,同样构

成邓玉娇的正当防卫,就便黄德贵放弃了犯罪企图,中止了犯罪,邓玉娇当时是无法判断的,那么还是可

以用紧急避险来豁免。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

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这是特殊语境下的紧急避险,黄德贵放弃

了犯罪企图,邓玉娇对他的正当防卫就不成立,那么邓玉娇出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

避险行为,给黄德贵带来损害。
对采取正当防卫,何处在紧急状态中的邓玉娇,不能苛求她能驾驭自己的本能,作出清晰、理性的判

断和行为。


会在那里发生强奸?

巴东警方通报最新版本,在案发的休息室里面,多了几个服务员。很显然,就被推出一种结论,不可

能发生强奸。可是谁说强奸一定会在休息室中发生,或者谁说仅仅是邓贵大的事情。
强奸罪的构成,在于违背女性意志,要强行发生性关系。只要满足条件,罪名就成立。只要特殊服务

或者异性洗浴服务不被解释成为洗脚按摩,那么这个案子就能满足强奸罪的构成,这个不用多言。
即使异性洗浴服务不见得有插入性器,但是异性洗浴服务肯定有性接触,也就是没有插入性器的性关系

。最高法院有一个司法解释,把口交、手交等活动纳入卖淫嫖娼的范畴。当邓玉娇拒绝之后,邓贵大等三

官员的企图和行为,只要有建立性关系的内容,就变为强奸罪。
一开始邓贵大等三官人,就有三男玩一女的模糊筹划。那么在那里发生性关系,并不重要。邓贵大等

三官人也并不一定是想要在休息室发生,而是在休息室中制服邓玉娇,然后在休息室、或者水疗区或者其

他房间里面完成性行为。但是在休息室中制服邓玉娇,就已经是犯罪行为的组成部分。断然不能用在休息

室里面还有服务员,就否认强奸行为不会发生,从而否认了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