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2009年6月5日,成都市9路公交车在川陕立交下桥处发生自燃,烧毁了9路车“川A49567”,事故瞬间在各大网站、媒体传开,令人震惊,目前,成都公交车燃烧事件至少造成25人死亡,76人受伤,伤者都在紧急救治当中,部分轻伤者得以出院。

  成都“6·5”公交燃烧事件的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对此笔者不多加评论,但笔者认为,成都“6·5”公交燃烧事件,给我们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提出了严峻的质问与考验。目前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不少,如公交车、出租车、地铁、残疾人车,个别地方还有摩的等,交通工具的繁多,也给交通安全带来更多的问题。如:车辆是否遵守交通规则?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车与行人如何处置?交通高峰期车辆如何管理?交通工具自身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等,不能不引起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重视,生命高于一切,不要等悲剧发生后再谈生命的重要。

  成都“6·5”公交燃烧事件以血的教训再次告诫我们,什么时候都别忘记“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成都“6·5”公交燃烧事件发生后,宣城市公交公司领导班子立即对本市公交防火防灾工作进行了布置,他们的做法值得借鉴。

  一是制定《宣城市公交公司防火防灾及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成立了以公司董事长为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组,明确责任,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二是为每台公交车配备灭火器材,增设部分安全锤,对驾驶员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器操作辅导,提高驾驶员防灾抗灾能力。

  三是机修班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电器安全检查,并要求提高检修频率,确保车况良好。

  四是要求各车队队长和专职安全员,深入一线重点把守,对驾驶员驾驶安全进行了督查,劝导乘客不带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