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能量信息体的存在方式


  生命能量信息体的存在方式怎样呢?由于守恒事物(如三维物质)都是有大小远近之分,有量的差别的,因此不守恒事物只能是没有大小远近之分,没有量的差别的,它超越空间无大小远近的差别,“大小远近”这些具有量的性质的东西对它来说已经完全失去了意义,由于它没有量的差别,它被无限分割下去时丝毫不会影响它的整个性质,这是一种符合逻辑必然性的判断。但是,虽然不守恒事物由于这些独特的性质我们不能象三维物质一样观测到它或者捕捉到它,但它并不等于什么也没有的“无”,它和具有量的差别的三维物质一样也是一种客观存在,只不过它超越空间独立于具有量的差别的三维物质世界之外而存在,正是由于不守恒事物具有这些独特的性质,不守恒事物才通过物质世界中的物质作为载体表现出不守恒现象。

  我们再来比较不守恒事物--生命能量信息体的存在方式与老子的《道德经》中作为世界本原的“道”的存在方式的异同:在《道德经》中,老子把“道”作为世界的本原,他在第二十五章中是这样描述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那么,作为世界本原的“道”的存在方式是怎样的?老子在《道德经》中的好几个章节均有描述。比如在第二十一章是这样描述的:“道之为物,唯恍唯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又比如在第四十二章中是这样描述的:“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无有入于无间。” 再比如在第十四章中是这样描述的:“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不过,老子认为“道”的存在方式是很难描述的,他在《道德经》第一章里这样认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因此老子对“道”的存在方式的描述基本上都是从三维物质世界的角度对它的一种形容,但还是不能准确地描述出它的存在方式,因此他在第四十章里干脆又这样认为:“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即认为“道”是一种“无”,显然,从前面几章的描述可以看出,这个“无”并非什么东西也没有,而是有着丰富内容的,我们可以认为它是前述几章中“道”的存在方式的一种概括,当然也是使用一种形容的描述方法。通过比较“道”的存在方式与生命能量信息体的存在方式,我们不难看出两者的存在方式虽然在描述上有一定差异,但实质上是相同的,两者都是超越空间独立于具有量的差别的三维物质世界之外而存在,只不过一个是世界的本原,而另一个是生命的本原。

  最后,老子还认为作为世界本原的“道”的运行方式是无为而无不为的,他在《道德经》中的好几个章节均有描述,比如在第三十七章中是这样描述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那么,作为世界本原的“道”的运行方式为什么是无为而无不为的呢?这是由于“道”特殊的存在方式所决定的:“道”在创造万物的过程中表面上看起来它是无所作为的,因为它并没有三维物质世界中的事物有所作为的时表现出来的从三维物质空间的某一部位向某一部位发生作用的现象,这是它的特殊的存在方式所决定了的。但是“道”的无为又并不是真的停止不动,无所作为,它是时时刻刻都在运动着,作为着,世界万物都是通过它的运动被它创造出来的,因而它又是无不为的,这是它的能量属性所决定了的。

  同理,作为生命本原的生命能量信息体在进行生命活动的过程中也是以一种无为而无不为的方式进行的,说它无为,是因为它并不存在三维物质世界里所表现出来的从生命有机体的一个位置到另一个位置的调控现象,这是生命能量信息体没有大小远近等量的差别的性质所决定了的;说它无不为,是因为生命活动过程中蛋白质的加工合成,细胞的分裂,生命体中几大系统有条不紊的协调运转,生命的记忆、思维及运动作功等一系列区别于非生命物质现象的复杂过程无一例外都是它在背后支配着、控制着,这是生命能量信息体的能量属性所决定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