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有门槛



                           死亡有门槛

                 鲁宁: 2009年6月16日信息时报专栏文章

 
殡葬行业的暴利,多年来一直备受咱们百姓怨恨。“死不起”,已日趋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这种局面在广东有望打破。昨日有本埠报纸报道,省民政厅在答复省政协委员杨维华有关提案时称,珠三角地区要率先探索建立殡葬公共服务制度和体系,殡葬公共服务将入社会救助体系,由政府埋单。

这份提案直击广东乃至全国都普遍存在的“死不起”现象,建议政府在落实低保户、困难户基本殡葬服务收费减免政策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由公共财政承担遗体火化、接运、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让群众得到实惠,自觉支持殡葬改革。同时,地方财政要承担无人认领尸体、刑案尸体、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尸体的殡葬费用,以减轻殡仪馆负担。

委员的建议可操作性很强,只要地方财政把不该花钱的支出略作约束,财政支付能力当不成问题。提案的前半部分,民政厅几乎“照单全收”。后半部分虽说答复相对含糊,但涉及的是公共支出问题,情有可原。毕竟,民政厅没有相应财权,所需公共服务预算须经多个政府部门协调统筹。

多年以来,殡葬垄断一直遭舆论痛斥,民政部门身背垄断骂名其实如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依笔者所察,垄断造成殡葬服务之“死不起”只是矛盾的一面。另一面是,假如殡葬业实现市场化,受国内目前不健康的“殡葬文化”及土地保护执法不到位之困,殡葬占地失控将势所难免。所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由政府埋单,既是殡葬服务均等化的主要内容,也是殡葬垄断不攻自破的最佳说明。

当然,眼下绝大多数地方殡葬管理部门,脑子里并没有“殡葬服务由政府埋单”的理念,殡葬服务不但全部要普通百姓埋单,而且还要从百姓身上牟利,一步步抬高了公众死亡的门槛。可见,当下殡葬改革要讨论的问题,并不是打破垄断的问题,而是如何从根本上消除殡葬部门拿公共资源牟利的冲动,如何让死亡没有门槛。

改革要循序渐进,一下子就将积重难返的病情药到病除,也不太现实。广东首先在有条件的珠三角地区着手,解决困难户的“死得起”问题,算是开了一个好头。假如,由政府财政出钱所购买的此项服务,一直管到政府免费寄存骨灰抑或建立公益性的“小而精”骨灰楼,那么,不但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矛盾大为缓解,征地资金则大为节省。如此良性循环只须经几个轮回,“厚养薄葬”在民间渐成风气,“新殡葬文化”渐生渐长,政府本身为购买殡葬公共服务所需财政支出则会逐年下降,可谓收一石三鸟。

由于当下殡葬服务的费用,远不只困难群众承担不起,因此,殡葬改革的起点还可以更高些,步子更快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