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驳斥“深圳小产权房获准生证”传闻


国土资源部驳斥“深圳小产权房获准生证”传闻

央视 经济信息联播 2009-06-11

针对社会上关注的 “小产权房”问题,国土资源部近日强调,“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各地要严格依法查处大量存在的“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

近日,社会上出现了“深圳市‘小产权房’将拿全国首个准生证”的传闻,对此,国土资源部明确指出,深圳市人大《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处理的是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而不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违规违法建设、向公众租售的“小产权房”。深圳市对少数经依法处理,罚款和补交地价后确权的建筑,主要是明确使用权,而不能理解为允许小产权房全部成为商品房进入市场流通。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我们农村的土地是不能用来直接开发商品房出售的,而城里人到农村去买这种所谓的小产权房也是违法的。从法律规定来看,现在的小产权房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城乡规范法规和建设管理法规”记者了解到,国土资源部近日正加紧起草致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通报》。将在通报深圳市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有关做法的同时,要求各地主动向政府汇报,坚决制止、查处新建“小产权房”,严格依法查处“小产权房”违法行为。(记者:刘丹、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