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也有路边摊


韩国:小摊已经形成一种道路文化

一提起小摊,韩国人会津津乐道地说起路边的小吃。韩国MBC电视台甚至将小摊称之为一种道路文化

韩国政府对路边小摊的管理总体上采用区域管理的办法。即政府将市区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绝对禁止区域,指摆摊造成通行不便,严重影响市容的地区。主要包括主干道、火车站、汽车站、广场、人行道和车道不区分的辅助干线道路等区域。第二类是相对禁止区域,指妨碍城市美观等危害程度较小的地区,在这里对摊位的规模、摆摊的时间和经营范围有一定的限制,对申请在此摆摊要严加管理。第三类是诱导区域,一般包括和住宅区分离的城市中心外围的空地、车辆通行很少的河溪两侧道路、经过长时间形成的传统市场内的道路。政府一般允许在这些地方摆摊设点,但对营业时间和经营范围也有限制。区域和时间划分清楚不仅有利于执法部门区别对待,也有利于摆摊设点者自觉遵守。

法国:依法管理是市政管理的核心

法国没有城管这个部门,城市管理由警察和宪警依照法律进行。

法国有关市政和市场的法律条款有很多,在具体的执法管理上,法国警察基本上是采取比较灵活的办法。对于无照又无身份证的外国偷渡客乱摆摊就比较严格;一般情况是将人带走,不没收财物。而更多的时候,只要商贩在规定的地点摆摊,又不影响交通,他们也就采取教育、劝阻,告诫下不为例,甚至睁只眼闭只眼。有时候,小贩见警察来了就将东西卷起来拎在手中故作顾客散步状,警察一走,他们又将小摊摆出来,警察一般也不会去抓他们。

泰国:困难群体生存权更重要

哪里有人群,哪有就有小摊,这就是以国际大都市著称的泰国首都曼谷。从最繁华的商业街,到偏僻的居民区,马路边的人行道以及过街天桥等处,都有流动小贩。据不完全统计,各类路边小摊加起来约有2.5万个。这些小摊大概有两种形式,高级的是一辆手推车,所有经营器具都在车上,小吃或水果现加工现卖。简单的就是一块布,往地上一铺,就开张了。

有人抱怨这些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人走路的空都没有了,当地报纸也讨论过。但政府的理念是:这些困难群众的生存权,比市容重要,也比市民走路的便利更重要。不让他们摆摊,可能很多人就会被逼去偷去抢,影响整个社会安定。而且,这些小贩给市民带来的也有很多便利,比如,他们卖的蔬菜水果比超市里新鲜便宜,他们的小吃方便实惠。他们的顾客不限于底层民众,有些老外也喜欢尝尝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