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大我县水土流失防治力度,决定由县公安局代表水利局征收水土流失防洪费。”——— 这是湖南省溆浦县政府一份“县长会议纪要”中的话。近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该省规范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披露了类似溆浦县这样的“红头文件”笑话。
公安局代征防洪费———湖南省人大是当笑话来讲溆浦这个案例的,并将其当作了一个“违法红头文件”的典型标本。我觉得,溆浦的“公安代收防洪费”一点儿也不可笑,而是让人沉重地读到了基层现实中的权力失范;也不仅仅是“红头文件违法”那么简单,它暴露了基层权力在公共治理中对警力的过度依赖。
某些掌权者骨子里充满对警力的迷恋,因为使用警力最能体现权力不可冒犯、不可违逆的威严,也能最有效地解决问题。正因为如此,许多地方官员养成了对警力的依赖,不管什么事,一遇到阻力和矛盾就立刻想到使用警力,把保障公共安全的警力当成了自己治理的工具——— 溆浦县的领导想到让公安代收防洪费,就是对警力依赖的典型体现。
但这样过度、频繁和非法地使用警力,政府的公信力会越来越低,许多小矛盾在警力的压制下会越积越多。如果遇到那些不怕警察的百姓,或者遇到矛盾和冲突已积累到一定程度、老百姓忍无可忍的时候,警察的出现只能进一步激化矛盾,从而导致失控的冲突,这在不少地方都上演过,难道还没有吸取那些惨痛的教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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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安局代水利局征收水土流失防洪费,只说明了溆浦县政府的决策有点创意,但还不能算“太有才”,不能总让公安机关去干收费得罪人的事吧,溆浦县政府完全可以让县公安局去干些体面风光的事,比如抓抓文化建设、抓抓招商引资,甚至可以抓抓城市管理,没准比城管部门还管得好点。
这样的调侃难免有点不厚道。不过,站在老百姓的角度看,溆浦县政府的做法更不厚道。水土流失防洪费的征收,本来属于水利局的范畴,凭什么要让职责上风马牛不相及的公安局越俎代庖?如果公安民警都去催收水土流失防洪费,当地的治安谁来负责?公安局代收水土流失防洪费后,那水利局岂不没事可做了?按照溆浦县政府的思路,水利局人员是不是也可以抓抓食品安全、房地产管理之类的份外的事情?溆浦县政府这种工作上的胡乱安排,实质上就是对工作不负责,对老百姓的事情不当回事,所以才敢任意而为之。
之所以敢这么乱安排,在溆浦县政府眼里,公安机关是万能的,而且是对付老百姓“不缴费”时最有效的手段和力量。公安机关是打击违法犯罪的强力部门,根本职责是保护百姓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公安机关绝不是对付守法群众的部门,当地方警力被政府权力随意滥用时,不仅达不到有关部门收取费用的目标,而且会适得其反,引发群众的反感或抵制,加剧干群矛盾,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想想看,去年发生在云南孟连和贵州瓮安的群体性事件,哪个不是由滥用警力引发的?
警察有其自身的法定职责,千万别由于权力的滥用把警察们炼成铜墙铁壁了。“红头文件”偶尔闹一次笑话还不算太可怕,可怕的是在荒唐的“红头文件”后面隐藏的由权力而衍生的政府乱作为、恣意而为等违法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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