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权主义、发展型国家和产业寻租
——卢武铉事件引发的思考
胡颖廉
2009年5月23日,韩国前总统卢武铉因涉嫌贪污在接受当局司法调查后跳崖自杀,舆论为之哗然。人们在感到震惊、不解、关切和惋惜的同时,纷纷提出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一个出身平民、标榜清廉的民选总统会与其诸多前任一样无法摆脱“黑金”腐败的厄运?联想到我国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涉嫌贪污受审,以及中国大陆地区不断曝光的高级官员贪污受贿案,我们有理由思考为什么东亚国家和地区有那么多高官腐败案件,而同样是市场经济的欧美国家则相对较少?卢武铉事件对分析中国的实际问题有哪些启示?本文试图运用政治经济学国家主义视角对这些问题作一番解答。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败主要取决于政府官员为厂商提供超过市场均衡水平的额外收益之能力,也就是非法寻租(当然,也有合法寻租以及介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寻租)。基于此,政治经济学家关注国家与社会在经济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现代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大致有这样几种模式:一、“强国家-强社会”,一方面国家拥有较高的自主性和政策执行能力,另一方面社会力量组织化程度很高,各利益集团的诉求表达渠道通畅,如欧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二、“强国家-弱社会”,也就是科层式的威权主义国家,这意味着国家对社会的全面胜利,典型的如东亚发展型政权日本、韩国、新加坡和我国台湾地区;三、“弱国家-强社会”,国家的自主性和能力均不足,统治者依靠在社会中占据支配地位的利益群体实现统治,如上世纪70年代前后的秘鲁、智利等拉美国家;四、“弱国家-弱社会”,国家缺乏成熟的官僚系统,无法实行有效统治,同时缺乏强有力的社会力量,如RobertBates和PeterEvans都曾描述过的积贫积弱的热带非洲独裁政权。
可见,决定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的主要因素有两个:一是政府独立于社会各利益群体的自主性程度,二是政府机构的能力。上述“弱国家-弱社会”模式的国家就存在自主性和能力均不足的问题,为了增强脆弱的统治基础,其急于在农村和城市的上层阶级中寻求支持,就通过经济干预使利益分配更有利于上层阶级,因而最容易滋生腐败,且很难促进经济发展。“强国家-弱社会”模式的国家通常具有较强的自主性和能力,其在政策形成阶段很少受利益集团左右,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较少受到社会的反对,因而容易促进经济发展。但这些国家通常具有国家-社会一元的历史传统,符合威权主义(authoritarianism)的特征,作为国际经济体系中的追赶者,其不得不通过保护和扶持本国重点企业的做法来提升民族工业的国际竞争力(如进口替代政策)。当国家掌握大量经济资源且在客观上需要“挑选赢家”时,私营厂商或国有企业就有强大的激励进行产业寻租,试图成为被选中的“赢家”。不难想象,“强国家-弱社会”模式也容易导致腐败继ChalmersJohnson的开创性著作之后,发展型国家(developmentalstate)成为解释二战以后东亚国家和地区经济腾飞奇迹的主要范式。发展型国家将本国经济发展作为政权的主要目标,其通常有一到两个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部门掌握经济大权,如日本的通商产业省(MITI),韩国的经济计划委员会(EPB)和贸易工业部(MTI),我国台湾地区的“经济计划和发展院(CEPD)”、“经济事务部工业发展局(IDB)”,中国的发展改革委(NDRC)、工业和信息化部(MII)等;同时,国家通过贸易保护、行政垄断、低息贷款或授予特许权扶持本国大型企业并支持其开拓国际市场;此外,掌握重要经济资源的核心政府部门与产业界保持密切联系,包括政府高官与大型企业高管的“旋转门”,以及产业政策倾斜。正是这些特征,导致了产业对政府具有特殊的依赖性。
就在二十年以前,韩国大宇、现代等财团向当权者提供巨额政治献金是公开的秘密,这些企业试图通过此举获得国家政策倾斜。日本的通商产业省的官员来源非常单一,很大程度上依靠东京大学法学院的校友网络,该院学生毕业后进入通商产业省的要害部门,之后再进入产业界供职,充当企业的高级顾问等,日本许多经济政策在出台前最先要征求这些人的意见,不啻为典型的“旋转门”。当年台湾国民党政权也曾在岛内各大银行搜寻私人存款数额最多的人,以此作为挑选具有经营才能的人进行重点扶持的依据,“经营之神”王永庆就曾有幸被选中过。在中国,一方面政府支持大型国有企业的行政垄断地位,“挑选赢家”;另一方面某些官员在竞争领域设置准入门槛和审批权,以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为名义进行设租和创租。这些都是威权主义的发展型国家中产业寻租的表现形式。
当然,威权主义也承认社会的存在,没有像极权主义那样由国家包揽一切,只不过社会中的其他利益集团无法组织起对国家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有效抵抗,因而国家的高自主性确保了政府设租和企业寻租的循环。韩国连续数任总统在位期间或任期届满后被司法调查便是明证。
与东亚发展型国家相区别,欧美发达市场经济的国家与社会互动有一套成熟的机制。尽管有合法的政治献金和院外游说,但政府与产业还是保持了适当的距离。如多元主义(Pluralism)和新马克思主义(Neo-Marxism)认为,国家是社会各利益集团表达诉求的平台,也是各方进行政策妥协的工具,其有相对的自主性,但在国内政策形成过程中绝对没有说一不二的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说,那些在国际层面拥有强大政治、军事、经济实力的欧美国家,在国内并不算“强国家”,因为政府不能单独决定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不掌握审批权,也不掌握经济资源,这样企业也就没有动力向政府官员寻租了。
我们分析中国当下的腐败时,同样不能无视这两类市场经济的根本差异,而武断地把官员腐败归结于个人品质等因素。而是应当从制度视角入手,分析其贪污受贿的客观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并不是官员抵御腐败的能力不强,而是整体环境的诱惑太大,使得其想腐败、敢于腐败且能够腐败。
卢武铉是个悲情人物,他的悲惨倒并不在于毅然决然地从山崖上跳下来,而是其个人力量无法与一个国家的历史和制度相抗衡,最终从一个标榜清廉的民选总统变成“黑金”政治的牺牲者。换句话说,卢武铉东窗事发在某种意义上是必然的,其一生孜孜以求的民主制度只不过将他和他亲友的行径较早地暴露在司法阳光下而已。在一个威权主义的发展型国家里,民主或许是治疗腐败的有效药物,但绝对不是疫苗。在同样具有威权主义传统和发展型国家特征的当代中国,当我们思考如何预防腐败时,需要的或许远不止是民主,而是一个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的成熟市场经济。
卢武铉与他的祖国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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