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河畔:倒塌的是政府“良心”


商品房倒塌是政府监管缺失所致

 

文/赖瀚林

 

莲花河畔终于轰然倒塌了。出乎政府的意外,却在开发商的担心之中;
在这起事故中,倒塌的不仅仅是一幢房子,还有开发商的“德商(MQ)”,以及政府的“良心”。

 

搞房地产开发,那是资本的接力游戏与官场的猫捉老鼠游戏,没有过人的胆识和高超的智慧,注定是死路一条。因此我从不怀疑做开发商的情商和智商,但对于其“德商”(注:即商业行为中的道德人格品质与企业责任),却一直颇遭市场诟病和痛恨。中国的房地产开发商,一直背着“奸商”、“为富不仁”的骂名,不是没有道理的。

 

俗语云:小财靠智,大财靠德,德不厚,无以载物。一个道德品行高尚的人,必定会受到信任和人们的尊敬,也必定会有更多成功的机会。显然,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比智商和情商更重要的是“德商”。但现在我在这里不是要讨论开发商的“德商”,开发商的“德商”不需要讨论,因为那已成常态,是中国国情;我要说的是,在莲花河畔的倒塌事件中,是政府对开发楼盘质量监管的严重缺失;

 

从近几年中消协受理的投诉总理来看,房地产投诉一直高居榜首,但投诉解决率却最低,这一直是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怪现象之一。根据调查,全国房地产市场的消费者投诉数量呈每年20%的增长速度,因此房地产投诉呈现白热化的现象,由于涉案金额大,消费者维权困难,一些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于是在一些地方常常演变成流血冲突事件;在房地产投诉中,质量投诉和合同欺诈往往成为投诉重点;为什么房地产投诉量最大而解决率又最低?很显然,这是地方政府部门长期缺乏监管和不作为造成的!!!

 

在房地产市场交易中,消费者往往是弱势群体,而开发商是强者,一旦发生房屋质量纠纷和合同欺诈,消费者往往是投诉无门。开发商说,你告我呀;中消协说,我们管不到开发商;政府部门说,谁卖给你的,你找谁去;推来推去,消费者最后成了一个谁也不愿搭理的皮球,绝望中,消费者们于是只好拿起砖头和菜刀,于是接二连三的流血冲突事件就这样上演着;对于开发商的不诚信和欺诈,我们已经习以为常,但是对于政府职能部门的不作为,我们只有愤怒。因此纵观房地产投诉和冲突事件,大多数都应归结为政府的监管不力和监管缺位,而媒体和政府从来都不愿正视这一点。从土地出让到开发商拿地修房,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与开发商已经结成了狼狈为奸的利益共同体,因此在强大的利益面前,对于开发商的“兽行”,政府部门常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此房地产市场要规范,除了重建开发商的“德商”,还须健全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制度和问责制度。

 

莲花河畔倒掉了,就像邓玉娇案件一样,同样具有社会学的标本意义。长期以来,政府对于开发商在房屋修建过程中一直扮演着责任缺失和质量监管缺位的角色,也许有人要发瘪言,不是有商业监理公司吗?监理公司能管多大的事?房屋一修完,拍屁股走人。监理公司可以监控现场施工,却无法监督开发商和施工方的偷工减料的行为,没有有效的监管和制度的惩罚,能耐开发商何?更何况背后还有看不见的灰色交易和权力寻租呢?这一切,是把开发商推上“为富不仁”座椅的真正凶手。可是谁又把消费者的生死搁心上了?因此莲花河畔的倒掉,具有社会警示意义,政府应吸取教训,以社会稳定和共建和谐社会为重,加大对房地产行业的制度监管和房屋质量安全的控制,否则,倒掉的还将是政府的所有公信力和民心向力。

 

必竟,那些丢失的“良心”,不能真的喂给狗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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