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弯路》连载七


B

要研究国有制比重降低趋势的必然性,还需认识国有制从竞争性产业退出的必要性。

从整体出发,认识国有资产。

现在人们一提到国有资产,往往以为就是国有企业那部分资产,这显然不全面。其实,不仅国有企业的资产,而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资产都是国有资产。从这样一个整体出发来认识国有资产,我们也就不难引伸出三条简单的道理:

第一,国有资产既包括国有企业的资产,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资产,换句话说,既包括经营性资产,也包括非经营性资产。

第二,上述两部分国有资产的结构是会变动的。在不同情况下,两部分国有资产的比例关系可以有所不同。

第三,将这两部分国有资产的比例结构进行调整,并不意味着“国有资产流失”。

如果承认这些简单的道理,也就不难理解其中潜在的经济规律。

国有资产要基本退出竞争性产业。

客观经济规律要求将过高的国有经济比重降下来,国有资产的内部结构就不能不有所调整。不调整结构,就无法盘活国有资产,无法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价值,也就无法适应,甚至会妨碍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历史时代,管好国有资产与管活国有资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管好”须以“管活”为前提,而管活的关键就在于调整国有资产内部的比例结构。

国有资产结构调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从竞争性产业逐步转向非竞争性产业。

有些人觉得,竞争性领域中某些产业很赚钱,抓在国家手里能增加政府的财力。这是一种与民争利的思想。国家机关是为人民办事的,人民有义务向国家纳税,以维持国家机器的运转。既然人民已经向国家交税了,国家为什么还要投资办国有企业参与竞争,与民争利呢?!国家到竞争性领域中去与民争利是什么行为?打个粗俗的比方,就像老子跟儿子抢媳妇,天下还不乱套吗?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能维持吗?

  此外,在竞争中,风险与效益并存,随时可能相互转化。由于种种原因,一个企业今天盈利,明天就可能发生亏损。过去国有资产大部分配置在竞争性产业,国有企业赚钱,国家收取利润( 收税问题另说);国有企业亏损,国家便不得不给予财政补贴。用纳税人的钱去为企业承担经营风验,这样做对纳税人是很不利的。不仅如此,更严重的是,国有企业既然可以享受亏损补贴,那就没有扭亏增盈的压力和动力,也就在根本上窒息了竞争力。因此,从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来看,国有企业不可避免要逐步退出竞争性产业。与此相应,国有资产在经济领域的分布,也就要由竞争性产业逐步向非竞争性产业集中。

所谓非竞争性产业,主要有三部分:

一是某些自然垄断性产业。譬如造币业,显然必须实行国有独资垄断经营。

二是某些公益性产业。诸如城市公共交通,以及水、电、煤气、热力供应等,大部分只能实行国有制,才能保证公众利益。

三是某些导向型产业。由于投资量太大、投资回收期太长、回报率太低,民间投资者难以承担,或者对其投资效益吃不准,一时投资积极性不高,需要国家投资作为引导,逐步带动民间投资。待民间投资带动起来之后,国家便可减少持股比例,将资金转向其他需要引导投资的项目上去。

第二,相当一部分经营性资产逐步置换为非经营性资产。

竞争性产业中现存的国有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和兼并、收购、破产等程序,大批量国有资产将拍卖,由实物形态转化为货币形态。这些货币一部分可以投入非竞争性产业,另一部分也可以由国家投入非经济领域,譬如说投入经费短缺的国家基础科学研究领域和教育领域。于是,这些国有资产便由经营性资产置换为非经营性资产。这种置换,既有益于市场经济,也有利于科教事业的发展,乃是不言而喻的。

显然,一部分国有资产由竞争领域向非竞争领域转移,或由经营性资产向非经营性资产转换,改变的只是国有资产内部的比例结构,并不改变它们作为国有资产的性质。换句话说,它们仍应属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只不过由该部门下面这一个处转到另一个处归口而已。各个处之间当然不应划地为牢,而应流动自如。目前特别需要强调国有资产整体观念和国有资产流动观念。在这两个观念指导之下,对于国有资产的结构调整才不致于大惊小怪,而会胜任愉快。只有如此,才能把国有资产管活管好,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我预计,国有资产调整、重组、降低比重的过程大约需要10年才能完成,如果由于我们大家的努力,能在10 年左右把国有资产的比例结构调整到合理的范围内,那将功德无量。

经济领域国有资产比重降低之后,国资管理工作是不是就无所作为了呢?不是的。现在国有资产有12万多亿元,而国有资源据测是128万亿元,这么多资源性的国有资产每天在流失,需要我们认真地把它管理起来。对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人员来说,不但不会失业,反而是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