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建议


  鉴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对互联网商务的征税只是个时间的问题。但在制定网络商务的税收方案时,既要有利于电子商务上发展,有利于与国际接轨,又要考虑到维护国家主权和保护国家利益。

  在有关互联商务的法律和政策尚未正式出台前,短期内可按以下原则在国内对互联商务进行税收管理:

  1.对国内厂商提供的软件销售、网络服务等无形的产品和服务等,无论购买者来自国内还是国外均实行免税。

  2.对于在网上定货并由国内厂商进行实际交割的货物应对销售商征税,税率比照同种商品在传统渠道销售时的税率。对于销往国外的产品,国家可以通过出口退税予以鼓励。

  3.对于在中国从事网上销售的外国公司,均应要求其在中国注册,中国消费者购买其产品或服务的付款将汇入其在华财务代理的账户,并以此为依据征收其销售增值税。

  4.在监督上,可以考虑对每一个进行网上销售的公司的服务器进行强制性的税务链接、海关链接和银行链接,以保证对网上销售的实时、有效监控,确保国家税收的征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