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虎口遭狼咬!


未出虎口遭狼咬!

寻在新华报业网为我案曝光的君子和好人

我原本是私企业主,1983年创办龙河乡(现已并归海头镇辖管)第一家私营企业,1988年于当时乡驻地龙河村征一水塘建设新厂,在新厂建设中,遭受该村自称地头蛇的村民非法侵害,该侵害抢走营业机械设备,致我200余平米的营业楼被专家鉴定为危楼。(连质鉴[2004]第2号)为证。

该案1990106日于龙河法庭立案,该法庭庭长张兴亮为包庇侵害人,将该案搁置不审,并伙同被告非法贩卖电击棍、麻醉枪等警械,我依法举报了他们的违法行为。赣榆县人民法院为包庇被告和腐败违法法官张兴亮,不但不依法查处被举报人的违法行为,却把我的举报信非法转交给被举报人,导致被举报人张兴亮对我产生仇恨。如此,我又举报和控告了赣榆县人民法院,而因此又惹恼了赣榆县法院。

赣榆县人民法院为打击报复我,不但将我诉董自会赔偿案搁置至今20不结案,还精心制造了(91)赣龙民初字第119号案报复我,自此,我就落入司法腐败的虎口!

现已致我企业被迫关闭20年,直接损失300余万元,

20,当事人已由青发壮年变老翁,

更残忍的是:赣榆县人民法院狠毒扣押危楼加固维修款至今不给,还惨无人道地逼我接受以该款捆绑其他诉项!!

为了挣脱虎口,在20年依法上访申诉无果的情况下,如是就在网络上开设博客诉说冤情和呼救

开博后,我得到了众多的素不相识的朋友的关注,安慰和关怀,他们给我出主意,指方向,他们所指点的大都是我早已实践过了的,比如:依法向市、省、中央相关机关上访申诉,如:检察院、人大、纪检、法院;及各级专管首长和第一首长去信申诉和控告等,我也曾多次给江泽民、胡锦涛主席去过无数次快件信函、电报,,现在就差没求记者帮我曝光了!!

2009425日,忽接一自称是南京新华报业集团的(下称:报业)的电话:“你是刘顺武吗” ?

我答说:“是的” 。

报业接问:“在网上开博诉说冤情的就是你吗”?

我回说:“是我。”

报业自我介绍说:“我是新华日报社记者,我叫君子(化名),关于你的案子,我早就注意了,我想帮助你,给你案曝光,你看行吗”?(因我未见其人与证件,故不敢用其自报姓名)

听了这话,我的心跳急剧加速!忙不迭的回答说:“当然好了,那是我求之不得的了...”心想:这回有救了!真感谢新华日报!还是记者好!

报业又说:“我们帮助你,给你冤案曝个光,是很简单的事,但是我担心你的情况是否属实,你要知道,我们如若报道错了,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说,我们为你曝光是要承担风险的。”

接着又问我家与县城的距离和走法,并告诉我说,他派报业驻赣榆的人直接到我家与我面谈。

是日下午,一自称名叫好人(化名)的男青年来我家。其自我介绍说是新华日报社驻赣榆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赣榆汽车北站,其工作是广告宣传,不是搞新闻的,其是受我冤情感动,才与报社合作帮助我的。

当日,好人带走我的部分材料和相关证据。

(第二天,我就去赣榆汽车北站查证,那里确实有他的办公室,但没见任何证件,爱于情面,我未要求出示相关证件)。

后来好人又受报业差遣多次来我处拍照和录像,言其用于曝光。同时要我准备6000元现金作策划报道费。

0954日,好人又来我处,其首先介绍说:“新华报业网是新华日报报业集团主办,它是江苏省最大的官方媒体,是省、市乃至中央首长必看的媒体。”(他还当我的面打开新华报业网给我看)

好人还说:“现实证明,凡大案、要案、冤假错案,只有在高官表态批示,或官方媒体曝光下,才能引起地方官员重视和认真对待处理;地方官员根本不怕上访、控告、和在非官方网站披露冤情,因为地方官员知道上级首长根本就不理会非官方媒体的内容。就你的冤案来说,只有官方媒体给你曝光,或上级首长批示,赣榆县法院才能重视和审理,

好人郑重的对我说:“报业要我代表报业向你承诺,只要你交6000元现金到位,我就和你签订《新闻策划合同》,只要签了《合同》,报业立即就按我们双方已拟好关于你案的新闻材料,按顺序在网易、天涯、江苏广电网、新华报业网同时曝光,报业并且还承诺,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在新华日报及其旗下的扬子晚报、南京晨报等报刊上同时披露曝光,还要直接与赣榆县法院沟通和催办,根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报道,直到你案彻底解决为止,…”          

好人还说:他们有中央、省、市首长的手机和电话号码。给我案曝光以后,报社还会立即群发短信给省市首长,告诉他们关注你案的情况,

如此,我对他们深信不疑,故就毫不犹豫的与好人签订了合同,并将高利借贷来的6000元现金交给好人。(见合同与收据图片)并还另外签订了报业将在我案审结时,报业将根据赔款数额的提成比例“合同”。

好人收到钱后,当即电话告诉了报业,事实也确如此,他们真的在“新华报业网百姓呼声”栏,以《诉讼十九年   为何至今不审》为题予以报道了。(以该题目在百度里现仍可调出该文)

不几天后,又改为《诉讼十三年    赢了官司却无法执行》为题,两个题目共报道了20——30天许,忽然停止报道了。

以上报道文章,并不是我们双方同意拟定的文章。

(以上述题目在百度里仍可调出原文,每篇约300字)

见状,我多次电话问君子究竟,其总借口回避搪塞;好人在电话里告诉我停止曝光与他无关,并对我说:“你去告状吧!别再烦我了” !

现在我已联系不到君子,也找不到好人了,其办公室也紧锁不开!

至今,赣榆县人民法院仍搁置我诉案不审,…

我危楼多处开裂漏雨严重

6000元高利贷!期限是半年,…

    我不知道给我案曝光的君子和好人究其是何方神仙?

也不知君子和好人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

自我感觉是——未出虎口遭狼咬,请朋友帮助,支招。

                                     

注:1、下图片即亦该合同。

    2、因不知该姓名真伪,故暂遮盖。

                                                     刘顺武

江苏省赣榆县海头镇龙河村 身份证号:320721194501054852

   话:0518-86832790

2009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