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规定18岁后不许改名


    四川省《关于加强户政管理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质量的意见》近日出台。意见规定,18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姓名年龄。国家干部一律不予更改年龄。

    1、身份证办不了银行业务。由于省人口信息库与银行人口信息库的信息未及时对接,百姓常常手持“身份证”,却办不了银行业务。

        2、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左敬军在昨日的会议上告诉记者,曾厅长所接的12个电话中,有8个都与户政管理工作有关。“也正是由于户政工作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曾厅长下达了‘创新令’”。

        3、非婚生、私自收养子女要求上户的,因长期外出户口被注销又要求恢复的,《意见》均限定了30日的调查核实时间,“这对户政民警是自我加压,对老百姓却是急 之所急。”杨绍文说,《意见》中提到的所有细则,都与公安机关之前接到的百姓投诉和反映有关,“所以,它具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