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卡套现“非法”的说法,由来已久。但笔者近日搜遍所有网上信息,并咨询律师朋友,结论是违规、而不违法。所以,感慨于近来网络对信用卡套现报道的热度,特提出以下几点见解:
1、感概于中国劳动人民的伟大发现和发明。
原文:“以POS机刷卡套现只是信用卡套现方式的一种,还可以利用电子商务网站制造虚假交易的方式套现;亦可刷卡付款充值话费,然后再去营业厅注销手机号套现,因为中国移动有销号现金退话费的流程;很多卡友也会采取购买头等舱机票,然后又提前退票获得退款来套现。总之有层出不穷的套现方法”。
看来游离于各种交易规则之中的信用卡套现,实在是难以避免,或者根本就是不可能避免的。
2、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不禁止信用卡取现,很多国家“很方便”,比如美国。
实在想不通,禁止的目的是什么,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美国人为什么不禁止,而是“很方便”。
3、信用卡套现“非法”的说法很可能不成立,信用卡套现只是违规、但不违法
是不是以后不要说“信用卡非法套现”,而是说“信用卡违规套现”
4、感概于管理层毫无意义的监管
既然信用卡套现只是违规,或者说违反这个规定的成本就很低;而且满大街都可以很容易找到套现的路子,又几乎都披着合法合规的外衣,那要这些规定还干什么?是不是可以说管理层是自己亵渎自己的权威呢?可笑至极。
5、感慨于管理层发善心,“高薪”安排了一批就业人员:“灰色产业链”的所有从业者
想起了那个物质短缺和监管严格的八、九十年代,从事票证和批文的整个“黑色产业链”的从业者。记得两个朋友的话很经典,一个说“北京和上海养活了一批这样的人,而且活得很滋润、很赚钱”,另一个说“这些人如果在美国,差不多只能做街头的流浪汉”。
眼前,这个“灰色产业链”的从业者,也让我们觉得似曾相识。只不过,一个是权力的缩影,一个是管理真空的缩影。
6、有条件地放开,并加以疏导,不仅可以增加银行的收入,“灰色产业链”将在一夜之间土崩瓦解。
我实在看不出同样是5万元的信用额度,用来直接消费,和用来取现,之间到底有多大或者说太大的区别。为什么这个就似乎还不上,那个就似乎还得上?既然一个人在乎自己的信用,取现金的时候就不在乎了吗?如果一个人不在乎自己的信用,那用来消费的时候就在乎了吗?当然,我不在金融系统工作。
如果管理层从实际出发,承认这种现状:现实中,人确实会有这种需求,而且随着市场化的进步,中国人向亲戚朋友短期借钱的习惯,正逐渐被向金融机构借钱所取代。并加以疏导,同时银行也可以收取适当的手续费。
相信,不仅可以增加银行的收入,而且这个“灰色产业链”将在一夜之间土崩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