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7日上午8点30分许坤被银滩镇纪委书记张佳明,镇办主仼徐剑文叫许坤上四楼纪委办公窒,给一份关于给于许坤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第一个主动公布财产的村官许坤被开除党籍了。
许坤是这样说得:
我叫许坤,2008年8月当选广西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白虎头村委主任,现在正处于被开除党籍程序的辩护阶段,开除党籍的理由是不执行“两委会”(村委会、村党支部)决议,但在2009年4月3日召开的村党支部会议上,村党支部一致认为镇党委所说的不是事实,要求追究捏造事实人的责任,但形势不容乐观,估计凶多吉少。原因是我在重大问题上依法执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上级领导说我不能和上级保持一致,说我长群众尾巴,阻碍银滩的拆迁工作。
此事有两点问题:
1.什么叫党员长了”群众的尾巴“,让我想起内地某官员警告采访记者的话 “你要留心,看你是站在政府一边,还是站在群众一边!” 异曲同工,站在群众一边有错了么?有什么错?这是什么阶层的态度?
2.党的组织原则是什么?不执行“两委会”(村委会、村党支部)决议,党员就可以被镇党委开除党籍么?我不是党员,只是觉得这个程序有点滑稽,更难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