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心的人可能会有一个发现,一段时间以来,对于出现的一些重大案件,特别是一些特别重大的“窝案”其责任人往往是副职、或者是什么“个人行为”、甚至更有滑稽的说是“雇佣人员”,不一而足。让人难以理解的,难道那些副职、甚至一些雇佣人员真的有那么大的能耐,能够掀起那么大的风浪吗?
由云铜腐败窝案牵出的贸易融资案如今又以“个人行为”推给了一个小小董秘。长达数年的时间、金额高达近10亿元的资金,这一切一个小小的董秘就能够撼得动吗?难道公司各个环节、各个部门都是纸糊,可以任由这个小小的董秘自由出入、肆意而为?
说穿了,这只不过有关人员推卸责任,逃避处罚的借口而已。可怕的是,这种推卸责任、逃避处罚的行为却屡试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