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假设有甲乙两个企业。其雇佣劳动者人数相同,产品相同,资本总额相同;他们是处于同一个自由竞争的市场之中,从而其雇佣劳动者的工资也是相同的。
现在,我们且不管在上述情况下工人是否创造了所谓剩余价值,也不管资本家是否得到了这种剩余价值。我们下面需要证明的只是,如果其中一个企业的资本有机构成发生了变化,那么其利润发生变化的根源可能是什么。
为此,我们假设甲企业现在追加了一定的资本以更新生产机械,这种机械的使用可以使其生产率提高一倍。而为了简便起见,我们假设这种新的生产机械的使用并不同时增加劳动消耗。这时,显然甲生产的使用价值量会高于乙,从而价值量也会高于乙,进而利润总额也会高于乙。那么情况很明显,这时利润总额的变化并不与雇佣劳动者的劳动消耗成比例。
有人对于这种例证会辩解说,认为劳动消耗不增加是不可能的。
对此我们应当注意到,同一种机械,由于该机械在生产上的新工艺或新材料的应用从而产品本身质量的不同,皆可能使之或效率不同,或故障率和废品率不同。在很多情况下,质量优异的机器其实往往会降低劳动消耗;比如联合收割机的情况就是如此。其进口一般优于国产,二者价格虽然相差五至六倍,但许多农民却宁肯花高价用进口的机械。二者在操作上虽是相同的,但是国产的却往往故障多、难保养、机损率高和工作环境恶劣。
如果辩护者说,更换新机械,就会增加现该企业的雇佣劳动者的劳动消耗,从而这种利润总额的增加,在工资不能相应增加时,必是来源于其雇佣劳动者。那么我们要问,我们有什么根据可以这样说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能够以我们的想象或观察来代替直接劳动者的现实体验吗?对于我们研究者而言,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在此同时假设雇佣劳动者劳动消耗的增减是与其工资不相适应的,我们只能假设,如果雇佣劳动者在此发生流动,则一定是某一方面发生了这种不适应。这意味着,如果果然是增加了劳动消耗,那么在我们给定的条件下,必定会导致劳动者进行新的抉择,从而使之流向其竞争对手那里;这样,尽管可能在乙那里有了使工资下降的趋势,但却在甲这里有了使工资上涨的趋势。不过,这种流动终会相对稳定下来,并生产总在继续。显然,这种想法会使得对所谓剩余价值的剥削与人口现状联系在一起(对此,一个便于思考的比较清晰的问题就是,如果甲同时需要增加人手呢);如果是这样,那么剥削就不必然是生产资料私人占有本身的问题,而且还包含着人口政策乃制国民生育意愿这样的条件了。于是,在同样的制度下,人们只要控制人口,就可以解决剥削问题。
总之,如果是如上那种情况,将会产生一个极为荒谬的结论就是:若一个资本家不能够对雇佣劳动者进行剥削的话,则技术进步对他的生产而言就是毫无意义的。这也意味着,这种增加的利润,是雇佣劳动者增加劳动消耗的结果。这样,资本家其实也没有必要采用新的机械设备,他或者增加既定劳动者的劳动消耗,或者增加雇佣劳动者人数就可以了。
有人还会辩解说,这种利润增加是技术进步的结果,而这种技术进步则是雇佣劳动者劳动的结果,从而这种利润是来源于整个雇佣劳动者阶级。对此,我们不要忘记,资本家的购买是基于一种等价交换,凝结于新机械之中的技术进步本身的价值,已经通过资本家的支付而成为其成本项目的内容了。
还有人会辩解说,这里的情况只是一种个别的例外,就整个资本家阶级而言,他们一定是剥削的。对此,我们要问,既然个别资本家不对雇佣劳动者进行剥削,其利润增加是可能的,那么对于整个资本家阶级而言,这种情况为什么就是不可能的?
如果人们坚持要说,机械的使用从而利润的增加,完全就是增加雇佣劳动者的无偿劳动的结果,那么,这就等于是在说,在同样的工资水平下,一个人使用铁锹翻地,与其仅用徒手翻地相比,被榨取了更大的剩余价值——这意味着,使用铁锹翻地,比其仅用徒手翻地,消耗了更多的劳动。进一步地,人们很难说不会为此而强调指出,用铁锹就是一种相对复杂的劳动。那么好,让我们再想一想:当我们问一名切配师,钝刀和快刀,哪一种更省力一些,从而效率更高一些,并使用哪一种刀的劳动是相对复杂的劳动时,他将会怎样回答我们呢?
如果否定了利润变化必然决定于雇佣劳动者,那么其变化的根源还可能是来自于何处呢?有的人会说是来自于这种资本本身,有的人会说是来自于资本家劳动。
(注: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及瓜分剩余价值或资本原罪的说法,不能为剩余价值理论辩护。证略。)
200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