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司法界一位不具名人士透露,最近该市抓获的黑恶势力头目中,黎强、陈明亮、龚刚模都是亿万富翁,在行业内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其中黎强曾是重庆市人大代表。(2009年8月9日人民网转自《广州日报》)
黑恶势力是黑势力与恶势力的通称。黑势力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势力”是指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组织。因此,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既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更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
黑恶势力通常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黑白无间。“打黑英雄”重庆公安局局长王立军说,“重庆的一些黑恶组织已有‘合法’外衣,以商养黑,以黑富商。”但是,正因为黑恶势力的本质和天性就是为非作恶,因此他们经商办企业,总离不开欺行霸市、强迫交易,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黑恶势力通常还会寻找一个保护伞、一块遮羞布。他们常常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更有一些黑恶势力头上戴着顶戴花翎,身上披着光鲜政治身份,官匪一家、官黑一体,在红色光环的保护下,更方便地为非作歹,当然,因此也会造成更加恶劣的社会影响。
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据了解,2009年6月19日,巴南区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对群众反映的黎强及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涉黑涉恶举报线索进行核实。经调查已初步掌握黎强及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犯罪证据,认为黎强涉嫌非法经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黎强毁灭、伪造证据或者逃匿,拟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重庆市高院全国率先出台涉黑罪犯新规,还包括罪犯一律不予假释、减刑案一律公开听证,可谓是给黑老大套上了“紧箍咒”和“防逃链”。应该说,重庆市对打击黑恶势力可谓措施严厉,效果显著。但是,令人感到纳闷的是,为什么会有一些黑老大的头上能够戴上诸如“人大代表”这样的花翎,又是谁给他们戴上这样的花翎、光环的呢?
其一,是过分亲商的结果。一些地方,招商心切、发展心切,片面追求GDP数据、追赶GDP数字,只要有商人能够来地方投资、在地方开发,不管是红是黑、是白是黑,一概接纳、一律引进。而为了能够留住“客商”,不惜降低门槛、放弃条件,甚至牺牲法律、牺牲群众利益,给一些不法商人大开方便之门,甚至为一些黑恶性质的老板、商人充当保护伞,包庇或纵容其胡作非为,或者干脆奉送上个一官半职,将为人民服务异化为了为老板服务,商人满意、老板开心、客商赞成,变成了某些地方党委政府的第一信号。
其二,是自作多情的后果。其实,对于很多商人包括一些不法商人、黑恶商人而言,他们并不在乎当不当官、谋不谋职,他们只在乎多赚钱、赚大钱。但是,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却总喜欢自作多情、自作主张,什么劳模啦、先进啦、标兵啦,想送谁就送谁,哪怕别人根本不需要,以致有些商人、老板头上能套好几个光环、戴好几顶花翎,当然,有了这些光环和花翎之后,一些不法商人、黑恶商人,也便多了一层遮羞布、添了一层防弹衣,在黑白之间游刃有余了。
其三,是权钱交易的恶果。有些时候,一些老板、商人、黑老大,也希望在政界谋个一官半职啥的,其目的当然可能不正确、动机可能不纯洁,但是,因为他们有的是钱,在“给多少钱,办多少事”盛行的官场、政界,他们常常想要啥就能得到啥。而那些私心贪欲很强的官员,便会心甘情愿地与其进行权钱交易,奉送或批发一两顶官帽、花翎什么的。而权钱交易一旦达成,双方便会形成某种利益共同体,成为一根绳上的蚂蚱、一条船上的海盗、一条腐败链条上的蛀虫。
7月31日下午的一场会议上,“打黑英雄”重庆公安局局长王立军面对数十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斩钉截铁地说:“这一轮打黑除恶斗争中,要‘内除积弊,外销积怨’,对于黑势力的保护伞将一查到底!”但愿在这场斗争中,真的能揪出一批乱发顶戴花翎的违法官员,铲除黑老大的幕后保护伞,并让保护伞与黑老大们一起去蹲大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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