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对工资指导线的声音有点迟?
广东省发起的下调企业工资指导线后,笔者曾经撰文提醒,要防止全国各地纷纷效仿广东,一哄而起下调工资指导线。不幸被笔者言中。目前有广东、山西、青海、云南、吉林、湖南、陕西、上海、天津等省市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跟往年相比,也都相应“下调”了今年的工资增长基准线,其中青海、云南的基准线相比2008年“下调”了4个百分点。只有天津市的工资增长基准线与往年持平。各省市应该在上半年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剩余没有公布的省份,集体下调的可能性非常大。
对此,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的陈杰平副部长表示,“工资指导线‘集体下调’,特别是向负增长方向调整,目前看绝对不适合在全国推广,各地调整工资指导线应当慎重行事。”(8月10日《中国经济周刊》)。
客观地说,从去年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经济增速下降,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停产倒闭,大量人员失业或者难于就业。在这种情况下,下调政府工资增长指导线有其合理成分。然而,像任何事物一样,都不是孤立的,都会涉及方方面面,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绝不能孤立看待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下调,也不能一调了之。
工资指导线是针对过去一些企业在用工上侵害职工利益,克扣职工工资和待遇,对职工实行过低工资的行为而制定的,是为了职工与企业谈判工资待遇时一个重要的参考值和依据。说到底是为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制度措施。有人说,企业职工工资待遇应该市场化决定,确定一个工资增长指导线是多此一举。这是一种不了解国情的观点。市场化不是万能的,市场化在中国这个12亿人口的国度里,有些方面往往失灵。例如:如果完全按照市场化调剂企业职工工资,那么,工资只有越来越低,工资确定就没有谱了,因为,中国劳动力供给远远大于需求,很长一段时间都很难改变,职工在劳资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
还必须注意到,现在中国经济已经开始企稳回升,企业最艰难时期已经过去,就业等都出现良好转机,共渡难关的“难关”二字已经不是那么突出了,而通胀预期正在增大,物价正在缓慢上升,水电气价就要上调,希望各地要看到这个新变化,谨慎对待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下调。
如果全国“集体下调”企业工资指导线,那么,职工工资将会有较大幅度的下降。这几年,本来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就缓慢,企业职工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企业管理层人员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如果盲目下调企业工资指导线,那么,在当前劳动力供大于求情况下,劳资关系的天平倾斜在企业一方,职工没有话语权,企业肯定按照最低线制定工资标准。这样,将导致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同时,对于启动消费也非常不利。
下调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指导下,必须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平衡好方方面面的问题。比如: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指导线下调了,企业管理层薪酬如何办?公务员工资如何办?共渡难关不能只落实到企业职工身上吧,既然是“共渡”,只有企业职工工资下调何谈“共渡”?同时,一方面企业职工工资指导线下调,另一方面,水电气等资源性价格却要上涨,收入要减少,生活必需品价格却要上升,这个因素必须充分予以考虑。
广东率先下调企业工资指导线,甚至下线为零或负增长的消息出来后,只有一些媒体评论人提出质疑、持反对意见,并且担心其负面影响。一直没有官方或者代表职工权益的部门出来说话。而现在全国总工会官员虽然表明了态度,但是,作为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的部门,发出的声音似乎太迟了,对这件事情的反应好像迟钝了些。如果在广东下调消息出来后,迅速表明态度,也许其他地区会做出不同的选择。这是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