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随笔·一千个汉姆莱特


 一千个汉姆莱特

  曾几何时,“大虫”罗德曼隔三差五就兴风作怪,借NBA大舞台表演一幕又一幕丑剧、闹剧、滑稽剧和荒诞剧,无论上智下愚,逮住眼睛就能让它们活活看傻。他将头发染成艳丽的锦鸡毛,在球场上使掏裆手,打窝心拳,与教练顶牛,跟马龙摔跤,于是免不了禁赛、扣薪、罚款,警察局也成了他定期踏访的地方。受点委屈他无所谓,上了场该耍阴招还耍阴招,该摘篮板球还摘篮板球,下了场嘛,在美女群中,他该做“野兽”还做“野兽”,半点不含糊。罗德曼曾将他与麦当娜床笫间的赏心乐事公之于众,令全世界的“麦迷”又嫉妒又羡慕,一个个自恨福薄。坏小子的角色演到这地步戏分也就十足了,可他意犹未尽,还要身披雪白的婚纱,戴上亮晃晃的耳环、鼻环、唇环,非男非女,亦人亦妖地扮演新娘,招摇过市。新闻媒体对这位超级活宝自然是趋之若鹜,有“大虫”在,这貌似喧嚣实则寂寞的世界就不会太无聊太无味。“大虫”扮演新娘,光是这创意就曾博得众人的叫绝声,那么他的灵感究竟来自于何处?据史学家塔西陀(55—120)在《罗马帝国兴盛与衰亡》中所记,古罗马帝国的头号暴君尼禄曾在众目睽睽之下举行过一场盛大的婚礼,可他不是扮演新郎,而是扮演新娘,与其男宠当众结合,这不堪入目的把戏险些酿成国内动乱。“大虫”抄袭尼禄的创意,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但他抄袭得并不完整,他的同性恋倾向远没有尼禄那么严重。

  西方有一句名谚:“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汉姆莱特。”

  那位立誓为父复仇的丹麦王子汉姆莱特性格异常复杂,他将勇敢——怯懦、果断——迟疑、疯狂——冷静、仁厚——残酷等等互相冲突互相矛盾的性格集于一身,这个角色对演员的演技无疑是极大的考验,完全可以这么说,能演好汉姆莱特的演员,其他角色在他眼中就差不多是小菜一碟。汉姆莱特内心活动的微妙变化之处最难把握,由于演员的理解力或深或浅,尺度或紧或松,侧重点或刚或柔,表演或敛或放,因此观众的看法也会各不相同。剧评家公认,英国演员劳伦斯·奥利弗扮演的汉姆莱特是完美的典范,可劳伦斯·奥利弗本人却说,汉姆莱特就像一个深不可测的无底洞,他还未能穷尽这个人物的全部内涵,这并非故作谦虚。

  回头再看看我们的“样榜戏”时代,一千个人眼里却只有一个李铁梅、一个阿庆嫂、一个杨白劳,那些性格扁平、形象苍白的人物谁来演都是一个样,总之,不同的演员注释着相同的符号。那是一个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的荒芜年代,观众别无选择,甚至都没有发表异议的权利,那种被强迫执行的“审美体验”真够人喝一尿壶的!

  英国哲学家霍布斯的话令人警醒:“把成千上万的生物放在一起,拣除了坏的,那笼子就不热闹了。”有时候,所谓之“坏”,只不过是不入主流,不随时俗,不得官方的赞许,因此就被打入冷宫,遭到歧视。我们不能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世界之所以丰富多彩,还有一些可期待的生趣,乃是由于仍有一批像“大虫”罗德曼那样没被道德、法律和政治原则完全驯化的“坏小子”死不改悔地表演着即兴的节目,无脚本的丑剧、闹剧、滑稽剧和荒诞剧,他们不合时宜的“化妆舞会”给冷冰冰、阴沉沉的正统世界添加了一抹鲜活灵动的色彩。在历史剧场中,那些假仁假义道貌岸然的伪君子通常扮演着“好人”和“善人”,大奸大恶者通常扮演着“巨人”和“伟人”,这样的戏我们不看也罢,看了就得吃清肠药,据说,呕不如泻。

  最无生趣的时代莫过于千人一面、众口一词的时代。若有谁一人便能演出一千个不同的汉姆莱特,我们倒是应该为他把巴掌拍肿,他与变色龙唯一不同之处,即他是人,是有个性的人,有特色的人,有趣味的人,是理解力异常深广的人,而非借助伪装扮演什么神、仙、佛、导师和英雄,叫我们匍匐在他面前,去仰望他貌似崇高的威仪和海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