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现金”杜绝道德风险
长期以来,不少保险公司还是现金收取保费,有的代理人收取保费时不开收据,只有等代理人将保费存入保险公司的账户,经保险公司财务部门确认后才会开具正式发票,其间就存在保险代理人挪用保费的风险。保险代理人截留保费问题之前曾有过先例。
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监会发布了《加强保险收付费环节风险管理的通知》。人身险收费执行“零现金”,彻底打破由保险营销员帮忙代缴保费的多年行规。
按照通知规定,只有以下四种情形可以使用现金:保险公司在营业场所内收付费;在营业场所外收取单次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现金保费;委托保险代理机构在其营业场所内收付费;保监会规定的其他现金收付费方式。
投保人:放心了但不方便了
虽然明白“零现金”是出于对投保人自身利益的保护,部分投保人仍然对新规又爱又怕。家住在郊区,附近银行网点少,要通过银行缴费比较困难。本来卡就够多了,还要去银行开立一个个人结算账户,又要多打理一个账 户,很麻烦;去银行排队往账户上存钱,还不如直接交给保险公司。”
保险营销员:省了事也有新麻烦
当你手上有几十万的保费时,一般营销员真的很难抵住诱惑。“零现金”之 后,营销员“犯错”的机会大大减少。
但新的麻烦,“上岁数的客户觉得这交钱手续更繁琐了,好多不会操作,而且交了钱不能立刻见到发票,总是担心自己的钱白交了。”
针对投保人的疑虑,多家公司表示他们将在多渠道收付费方式基础上,确保市民便捷缴费。保险公司称,如果客户执意使用现金,以上四种除外情形仍可使用现金或刷卡,“但是必须是客户本人来,其他人不得代理,业务员更不能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