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战士永不死
正如极富传奇色彩的美国五星上将麦克阿瑟在朝鲜战争去职后,回到西点军校所做的震撼一时的经典演讲“老战士永不死”一样,品牌也是一棵精魄常盛的万年青,一只浴火勃发的不死凤凰,和一曲传唱永远的旋律。品牌有超越时空的神奇生命力量,能与历史沧桑起舞却依旧青春容颜,几十上百岁的品牌仍拥有活力不会衰老的心脏,如120岁高龄的可口可乐仍旧是“我愿教会世界唱歌,歌声完美和谐;我愿永远与世界同在,请他来上一杯可乐”,走过了109个年头的米其林也仍旧是那个肌肉发达健步如飞的轮胎人,70古稀之年的万宝路还是那个粗犷野性男子气十足的西部牛仔。
强势品牌是永远不会消失在冰封的历史长河中的那滴水,是永远不会黯淡于璀璨的漫漫长空里的那颗星,它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象空气一样包围我们的思想象光线一样吸引我们的视线,即使它有时会由于疲惫短暂地离开我们,终究有一天还会象古代德国童话中的红胡子大帝一样,醒来让大地再度发出轰鸣重新征服世界。
品牌大魔咒刻在金字塔里法老王神秘的水晶棺头,藏在消失的大陆亚特兰蒂斯的丛林深处,留在百慕大三角的海底两万里的地方,之所以品牌常青是因为品牌是一项非比寻常极其独特的经营要素,甚或不能简单地称之为经营要素,因为一般我们所习见的各种经营要素其所有权和控制权全在企业手中,而品牌却至少有一半的部分要归属于顾客,正是由于顾客的参与才造就了如此光彩夺目璀璨生辉的品牌,企业充其量不过是这个天才儿童降生暂栖的子宫而已,品牌这种特殊性正是书写不老童话的神笔。
所以品牌没有生命周期,品牌永远不会象行业、产品和人一样经历产生、发展、成熟最终走向衰亡的不归之路,品牌是特兰西瓦尼亚的德古拉伯爵,已经从上天那里获取了永生的承诺,可以一直漫步到世界变得荒凉,可以成为世界末日来临时的最后见证。
所以品牌只有成长曲线,品牌会无休无止永无尽头地成长成长再成长积累自己升华自己,品牌是地球上最进化的物种已经完全打破生命的限制(如果黑客帝国里面的matrix也算是物种进化的话),因为上帝已经承诺他的血永远与圣杯同在。不管品牌历史有多久远,她永远是天使面孔,不管品牌跨越了多少时空,她永远是魔鬼身材,在品牌的世界里,s.h.e的不想长大,谭咏麟的阿伦永远二十五,不再是只敢偶一为之的梦而是活生生真切切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