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曙光道出了改革的真谛


李曙光道出了改革的真谛

作者:古镜    文章发于:乌有之乡   
李曙光道出了改革的真谛。

下面这段文章,是李曙光谈改革的的后半部分。其中,两句话,真正是道出了改革的真谛。现今出现的重多问题,根本就不是主流民运天天喊的制度问题,只要解决好了这两个问题,改革便能进行下去。

一是,“根子上是财政能力的问题。但这个问题的交易成本很高,解决不了,也不要设想解决。即便有能力拿这么多钱,主导改制的人也不愿意。 ”这句话是第一句真谛,多明白呀,谁贪了数十万亿,这么一大笔钱,谁还愿意在拿出来呀?再加上共同分脏的主流民运为其打掩护,主导改制的法定责任人,才更加有持无恐。所以,我认为,凡是支持中国变革的人,不管他愿意不愿意,都应该团结起来向他讨回这笔血债。

二是,说时间与耐心:“时间,是说不能解决的只能拖,拖到找到办法你接受,或者说得不好听点,拖到这一代人以后。耐心,是说主导改革的人在推进改革改制时要特别耐心,不耐心很快就崩,因为这里面有巨大的利益不平衡的问题。”

为了老百姓的生命,也为了挽救主导改制的法定责任人,这个案子不能再拖下去了,拖的时间越长,积累的血债就会越多。中国每年为此而被弄死的人,还在每时每刻的增加,这些都会被历史记录下来的。即使真的拖死这些老人,问题也不会通随着历史而消失,历史上所有血债也没有随着历史而消失过,更何况下岗职工的家属有上亿人那。

美国人又把主导改制的法定责任人玩进去了

李曙光不但在经济观察中,透露出了主导改制的法定责任人,不愿意再把贪盗的数十万亿吐出来,和他们就是想拖死这些太头老太太。还透露出一个重大信息。

且看:“当年加入WTO时,国际上不承认我们市场经济的地位。其中一原因是政策性破产损害债权人利益。”如果你是经历过法定责任人改制的,特别是看过“激情中国”这部在中央台播过的,由法定责任人的支持者拍的记录片,就能清楚的了解,美国人当初是怎样鼓动支持他的,现在又把他给买出来了,反过来又把他的“政务策性破产”的坏招,拿来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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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光:国企改革就是取得利益和心理平衡的过程
2009年08月29日 11:56 来源: 经济观察报


经济观察报:你指的是一次性买断工龄?

  李曙光:对,一次性买断工龄,也包括优质企业兼并弱势企业,先兼并后破产,先破产后兼并,都出现过。当时是“组合拳”来解决这些问题。消化了不少,但还是遗留下来一些,通钢就是典型的政策性破产遗留下来的问题。

  当年加入WTO时,国际上不承认我们市场经济的地位。其中一原因是政策性破产损害债权人利益。2004年我们向全世界宣布,政策性破产再搞4年,到2008年年底结束。去年年底我们宣布政策性破产已经结束。我们表态之后,在改革的实际操作中又做不到。当对价跟不上的时候,解决历史劳动债权问题需要时间,最低要给3万,在北京最低要给六七万才能让人的心理这个坎过去。那么多人,现在拿不出这么多钱,所以只能通过时间消化,还有就是多做精神抚慰工作。

  经济观察报:当年“买断工龄”和“一次性补偿”等解决方案也遭人诟病,认为忽略了对“被改制”职工的可持续性补偿。有人认为员工利益应该适度“股权化”,因为这些国企员工在理论上都是“企业主人”。

  李曙光:还是不对价的问题,还是钱的问题。有钱你可以给100万,慢慢给,每年给10万。现在你给3万也好,5万也好,7万也好,他都认为不对价。为什么叫历史劳动债权呢?他在这里做了一辈子,甚至父亲就在这里做了一辈子,凭什么给3万就被打发了?在贫困点落后点的地区给7万可能满意了,在发达一点的地区,给10万、15万都不够,因为他看到改制上市之后那些在职的拿得更多。

  根子上是财政能力的问题。但这个问题的交易成本很高,解决不了,也不要设想解决。即便有能力拿这么多钱,主导改制的人也不愿意。

  “职工持股会遇到一个两难的困境”

  经济观察报:那么你是否觉得可以通过适度股权化来考虑“被改制”职工的利益?

  李曙光:职工持股我们搞过很多年,会遇到一个两难的困境。在效益好的国有企业里搞职工持股,很可能变成一种国有资产的流失。因为它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凭什么是你这个企业职工身上持有?应该是每个国民都持有吧。这是职工持股最大的悖论。所以我们只能说是管理者或者在职者持股,不要说职工持股。

  如果企业是亏损的,谁有持股的积极性呢?股权有什么价值呢?甚至会成为他的负累,某种程度上让他背债。只有拿股和卖股会有积极性,但如果说每个职工切了一块去卖,又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债权人是我们的国有商业银行,问题的复杂性在这个地方。

  经济观察报:你觉得通过职工持股来解决历史劳动债权问题不可取?

  李曙光:没有。我认为这是解决历史劳动债权的一种方式。问题是你怎么算历史劳动债权,我一直把这作为一个前提,如果你不能算清历史劳动债权,这样的做法就是国有资产的流失。算清历史劳动债权后,至于你是用股权、现金还是债权的方式,只是方法问题。

  问题的复杂性在于你把哪些国有企业股份化。现在的这些国有企业,比如电信、电力这些企业的员工,大量是新来的,没有一辈子在这里干,没有历史遗留的关系,国家也不欠他的。如果没有历史劳动债权,就有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所以我们一定要把国家出资企业分类,不能把它概念化,把所有的国有企业都股份化。通钢还是宝钢,针对大唐电信还是中国移动,都是个案,出一个整体的政策不太可能。整体的政策要以历史劳动债权的定义为前提,而历史劳动债权在各个行业、各个地区、各个时段是不一样的,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工程。

  时间、耐心以及一定的财政支持构成了国企改革的主线条。时间,是说不能解决的只能拖,拖到找到办法你接受,或者说得不好听点,拖到这一代人以后。耐心,是说主导改革的人在推进改革改制时要特别耐心,不耐心很快就崩,因为这里面有巨大的利益不平衡的问题。第三,一定的财政支持。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在改革的预算中拿出一部分,能做多少是多少。国企改革就是在不断计算和比较中最后取得利益平衡、心理平衡的过程。

  “通钢、林钢事件不是新时代劳资关系的主趋势”

  经济观察报:通钢事件之后,全总发布通知要求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要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你认为这种“工会介入改制”的模式多大程度上能解决问题?

  李曙光:全总的通知我觉得角度不太好。应该站在法治的立场来解决问题。《国资法》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有三条内容与之相关。第二十条,国有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实施民主管理;三十七条规定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兼并破产要听取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四十一条,企业的改制涉及到职工安置的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总工会代表工会的立场出来说话不是不可以,但你说的话没有新内容,《国资法》去年年底通过,今年五一实施,把通钢这个事情作为《国资法》实施之后的一个案例多好啊,把法律权威树立了,把改革推进了,顺便把《国资法》也宣传了。你又另外来一个通知意见,这就把起草了15年的 《国资法》给摞一边去了,这样做只能使问题越来越多。我是站在这个角度说它有问题。

  经济观察报:这种 “工会介入改制”的模式在实际操作之中会不会有流于形式,职代会并不能真正代表职工利益的隐忧?

  李曙光:那是如何把职代会组织好的问题,是另一个问题。职代会的目的就是要表达职工的真实意愿,至于如何才能真实表达,是职代会的组织方式的问题:谁来当主席,谁来提议题,职代会的权力怎么分配,表决程序是怎么样的。这次通钢的改制方案,如果吉林省拿出来,按《国资法》操作,职代会又通过了,但职工还是不满,出了事,那就是职代会的问题了。

  经济观察报:有人把通钢和林钢事件看作是中国劳资关系发展的新标志性事件,你认为呢?

  李曙光:我觉得这几起事件都是国企改革后期的一些浪花,不是很大的事。说成是劳资关系的标志性事件那拔得更高了。因为现在劳资关系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劳方和资方的心理预期完全变了,现在是在新的法律框架以及市场化的框架下自由定价与权益保护的关系。他们那是历史遗留问题在新时期的处理问题,是极少数处于困境的企业改制处理不当的问题,这不是新时代劳资关系的主趋势。国企的改制已经到晚期了,这样的企业不多了,这种处理方式也不多了。